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相关计划,并回答记者提问。
人民网记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实施一年多的时间,请问山东在噪声污染防治方面重点做了哪些工作?
肖永涛:《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噪声法》)健全完善了噪声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体系,为解决噪声污染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规定、新制度、新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连续三年将其纳入全省重点民生事项。去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立足省情实际,坚持“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的工作总基调,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多措并举宣传贯彻新《噪声法》。组织召开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首次实现了多部门线上集中培训,累计培训2000余人次,深入一线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面对面讲解法律最新要求。利用微信小程序举办噪声知识竞赛,参赛突破23万人次,61人获得通报表扬。此外,通过通俗易懂的科普视频、“大手拉小手”噪声科普进校园等形式,努力营造人人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用心用情开展“绿色护考”行动。聚焦群众关心的中高考时段,提前部署联防联控工作,组织各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整治,消除噪声污染隐患,同时公开倡议各方共同营造安静备考应考环境。2023年中高考期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噪声监测2000余点次,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500余次,推动解决各类噪声问题900余个。其实,“绿色护考”历来是全省服务民生的重要工作,各市也都在积极落实,比如青岛市已经连续28年开展“为考生送安静”活动,形成了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优良传统。
三、全面推进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是实行声环境管理和声环境质量评价的基础。去年以来,全省全面推进区划工作由地级城市向县级城市延伸,2022年3个地级城市、51个县级城市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目前,除个别新设定功能区外,全省171个县(市、区、高新区)均已完成划分,划分方案全部向社会公开。此外,东营、潍坊、烟台、济宁等市主动探索划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东营、烟台2市成功纳入国家第一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试点。
四、不断加强噪声监测执法工作。2022年,全省16市共布设城市功能区监测站(点)213个、区域噪声监测站(点)3687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站(点)1482个。其中,德州、烟台、青岛3市先后建成36套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同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各类工业噪声污染行为,监测工业企业噪声约1.7万点次,依法对32家工业企业噪声污染行为进行了处罚。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各相关部门指导各市结合工作基础和当地需求,依法明确职责分工,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稳步提高噪声治理水平,推动构建噪声污染防治大格局,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
中国新闻社记者:
“飙车炸街”容易产生高分贝噪声,严重影响市民生活,请介绍一下公安机关采取了哪些针对性措施?
胡家兴:“飙车炸街”不仅产生噪声严重扰民,影响市民群众正常休息,还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重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夏季是“飙车炸街”现象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6月份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采取扎实有效举措,重点查处非法改装、飙车、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压减噪声污染问题,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一、警种联动严管严查。实施交警、特警、派出所警力混合编组,关键点位辖区派出所、治安大队、交警大队班子成员轮班执勤,核查处置线索、指令1800余条次,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区域,设立固定查处岗位168处。行动以来,全省共出动警力1.2万余人,查扣非法改装车辆790余辆,行政拘留2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
二、协同共治源头监管。公安机关将查处情况及时抄送交通运输、生态环保、市场监管及商务部门,走进1.2万余家汽修厂、4S店、改装企业,开展车辆改装普法教育。
三、科学设置禁鸣路段。围绕辖区易堵、易乱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乱鸣笛高发区域、路段,提前发布公告,通过增设非现场执法设备、民警现场巡逻查控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查处禁鸣行为1.2万余起,有效降低了交通噪声负荷。
四、打造安静的考试环境。今年中高考期间,主动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提前掌握本地考生人数、考点和考场分布情况,强化路面指挥疏导,在考场周边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严管乱停乱放、乱鸣喇叭等交通违法行为,设置禁鸣标识标牌1800余处,为考生营造安静有序的考试环境。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推进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飙车炸街”、非法改装、涉牌涉证、严重超速重点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教育震慑一批违法飙车驾驶人,预防和减少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音”困扰。
借此机会呼吁广大驾驶员,城市道路不是赛车场、秀技场,“飙车炸街”害人又害己,请自觉抵制“飙车炸街”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中国环境报记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采取哪些举措推动《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地落实?
殷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立足部门职责,多措并举推动噪声污染治理,共同巩固改善声环境质量,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进一步强化生活住区噪声管控。住宅设计方面,严格落实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保障分户墙、楼板的隔声性能;开发建设方面,将新建住房可能受到的噪声影响,在销售场所进行公示,将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位置以及建筑隔声情况,在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设施设备安装方面,对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室内装修方面,实行装饰装修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明确每日施工时段,对噪声扰民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调解。
二、进一步强化公共区域噪声管控。针对重点部位,及时检修、养护城市道路和城市桥梁,保证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鼓励铺设低噪声路面;针对重点区域,完善城市公园管理制度,明确健身、文体等活动的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管控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和对不文明行为的劝阻;针对重点时段,在中、高考期间,配合有关部门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提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要求,为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备考环境。
三、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管控。组织管理层面,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明确建设、施工单位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和任务措施要求,编制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施工作业层面,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进行物料装卸、振动搅拌等高噪声作业,特别是抓好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施工作业管理;技术设备层面,推广先进降噪技术,鼓励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限制或禁用易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设备。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