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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丹检察院收集编辑:山丹检察院
检察公开听证是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民事检察听证作为民事检察监督办案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职能,不仅有利于打破传统的闭门办案模式,让当事人及其他人员参与到案件审查的过程中来,而且有利于对标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理念,实现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为强化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积极推行民事检察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近日,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就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邀请了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县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参加。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多民主持听证会。
听证现场,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县法院办案人员就案件事实进行了说明并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围绕听证的问题向办案人员进行了提问,在评议环节独立发表评议意见,进行民主表决,最终形成听证团评议意见,一致认为在几起民事执行活动中确实存在不当情形,山丹县人民检察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有利于相关办案人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规范执行。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一如刘多民副检察长在开场时所说,公开听证会是一个良性的互动平台。通过公开听证,一方面,能够充分听取人民法院作为办案机关对案件办理的意见,同时也让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直观地接触执行工作,对听证的问题有了更深的认识;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倒逼自身建设,以追求极致的态度,提高监督水准和监督能力,切实维护当事人利益。
公开听证是山丹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法律监督需求、提高检察监督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山丹县人民检察院继续加大案件公开听证力度,持续增强民事检察监督的透明度,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公信力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