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消费者维权活动日典型案例发布会,发布去年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理的8起典型消费者维权案例,通过典型案例的指引, 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帮助广大消费者合理、合法维权。(《平原晚报》3 月 15 日A03版报道)
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除了需要消费者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和相关职能部门严格监管外,最主要的还需要商家主动自律、诚信经营,这样不但可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而且还可以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近年来,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日益提高,遇到无良商家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或与无良商家据理力争,或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让无良商家受到应有的处罚。
与此同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消费秩序,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让商家不想、不敢、不能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哪个商家胆敢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职能部门不但会依法依规对无 良商家进行处罚,而且还会通过新闻媒体对无良商家进行公开曝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消费者维权活动日典型案例发布会,就是在用法治力量为消费者撑起美好生活的“保护伞”。
坦白地说,虽然大部分商家都能够做到主动自律、诚信经营,但是仍然有个别商家无视法律法规,不但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烦恼,造成了经济损失,而且影响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或带来生命危险,后果很严重。 商家为什么会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呢?
有些经营者的素质较差,或没有法律法规观念,想当然地认为“我的店铺我做主”,根本不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眼里,从而屡屡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乃 至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处罚后,仍然心里 “不服气”。
众所周知,商家搞经营,注重的是经济利益。在此情况下,有些利欲熏心的商家为了经济利益最大化,就会置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于不顾,或欺诈消费者,或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甚至对消费者大打出手,不但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 且影响了良好的消费秩序。
这就意味着,虽然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很严密、处罚很严厉,但是有些无良 商家仍然会以身试法,从而致使一些消费者的权益被无良商家侵犯。
必须明白,要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除了需要消费者努力和相关职能部门严格监管外,最主要的还需要商家主动自律、诚信经营。
一言以蔽之,我们希望所有的商家都能够做到高度重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主动自律、诚信经营,这 样不但可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且还可以免除自己不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这样的“一举多得”效 果多好啊!
姬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