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高青融媒收集编辑:高青融媒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最高检、公安部等九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和我省《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达到及时有效惩治在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场所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完善住宿经营行业管理,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目的,近日,我院到高青县县城派出所为辖区内宾馆、酒店经营者普及强制报告制度。第一检察部主任李银萍围绕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强制报告制度出台的背景、内容及住宿行业经营工作中如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等内容开展讲座。
讲座上,首先,阐明了宾馆、酒店等住宿行业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及法律责任,通过案例讲解进一步强化了宾馆、酒店等住宿行业经营者的认识,如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时,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是否掌握和落实“五必须”的相关规定,是否明确工作流程,信息登记及保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其次,说明线索报告流程及奖惩机制,应报告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况追究行政、刑事责任,因履行报告义务的给予表彰、奖励等。最后,告知宾馆、酒店等住宿行业经营者报告免责相关规定,对根据规定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而引发的纠纷,报告人不予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干扰、阻碍报告的组织或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过此次现场讲座,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和警示教育效果,宾馆、酒店等住宿行业经营者对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有了更直接更深刻的感受,有力地促进了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用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