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记者 宋红胜 通讯员 吴京宇
2月14日上午,顶端新闻记者从辉县市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院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各项成绩均位居新乡市前列。2022年,该院共执结案件4626件,实际执行到位5.404亿余元,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为保证执行工作不耽误,缓解申请执行人疫情防控期间“用钱”之急,辉县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大网上办公办案力度,推进网上立案,微信、短信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网上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财产,做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不跑腿。在疫情防控期间,该院通过网络查控2000余人次,线上冻结10000余账户,网上发放案款3200万余元,通过河南微法院掌上法庭系统、微信沟通、短信联系、电话通知等信息化手段执结案件316件,其中执行完毕及和解128件。
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向改革要质效——
为切实解决执行工作中的堵点难点,辉县法院高效推进执行运行机制进行改革,结合该院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增设卷宗管理中心、事务集约团队、财产查控团队、特执团队,对各团队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2022年,该院各项执行质效指标均较往年有大幅提升,综合指标位居新乡市前列。通过改革,对缩短办案用时,加强节点管控,提高执行效率,提升执行质效指标,防范消极执行,降低职业风险均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强化立审执协调机制,加强保全力度——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导致申请人官司胜诉后无财产可供执行,辉县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专门制定《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规定》,切实实现采取保全措施及时、高效,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利益最大化。2022年,该院办结财产保全案件1807件,因财产保全,诉讼程序中达成和解或者当场履行的案件达200余件,进入执行程序,直接执行完毕案件156件,达成执行和解400余件。
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科学审慎开展执行工作,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尽最大可能维持被执行企业的生产能力,提升企业履行能力,盘活企业,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于连年亏损、资不抵债、长期处于停产状态,丧失自我发展能力的僵尸企业,及时启动执行转破产程序,使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维护正常经常经济秩序。2022年,该院移送审查9家僵尸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涉案债务达最2.1亿余元。
攻坚克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对于涉民生案件的执行,辉县法院始终对被执行人保持高压态势,除利用传统的拘留、罚款、搜查、悬赏等手段外,还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地方政府沟通协调,排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尽最大努力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为例,2022年该院共受理216件,受理金额235.9026万元,执行到位211.3952万元,执行到位率达90%。
创新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昼夜通勤、远近必到”——
自辉县法院创新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以来,执结了相当比重的人、财、物难找案件。2022年,除疫情防控期间外,执行110值班干警非正常工作时间出警600余次,拘传被执行人279人,拘留88人,执结、达成执行和解案件达141件。针对被执行人长期在外躲避执行,有可能春节回家过年的案件,2023年春节期间,执行110仍然坚守工作岗位,出警50余次,拘传12人,拘留4人,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案款35万余元。
畅通反映渠道,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
为能切实听取人民群众反映的意见,了解当事人诉求,辉县法院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每天有一名党组成员公开接待来访群众,院长每周至少预约接访一次,对当事人人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事事有接待,件件有回音”,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落实执行公开制度,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法律禁止公开的信息外,该院坚持通过通知、公告或者法院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依法公开案件执行各个环节和有关信息,如实告知申请执行人案件执行进展情况,让当事人对执行流程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并取得当事人的肯定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