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要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推动企业加强法治教育有关要求。为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振市场信心。深圳市普法办拟采取如下举措:
一、开展“送法进民营企业”专项活动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通过为全市民营企业送《民法典》等各种涉企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普法巡回画展等,为企业管理人员及广大员工提供法律知识“大餐”。通过不间断的法律熏陶,营造民营企业浓厚法治意识氛围,引导民营企业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助企纾困普法服务保障
组织深圳“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公益律师入企宣讲。充分发挥讲师团和公益律师的实务经验优势,从公司法、证券法、行政法、刑法、金融法、税法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相关法律内容中选取合适的专题面向民营企业进行宣讲;针对民营企业具体需求开展法律咨询专场活动;充分调动社会普法力量为民营经济服务,以“服务型”“菜单式”普法模式助企纾困。
三、举办企业法务技能大赛
持续举办深圳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过去两届大赛共邀请了5家民营企业参与比赛,以赛事促能力,为民营企业法务提供展示自身才能与智慧平台的同时扩大法务工作的影响力,让各民营企业法务要有学习合规的主动识别风险的意识,提升法务工作技能,以此达到不仅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支持,而且为民营企业提供管理支持的效果,助力深圳优化营商环境5.0改革。
四、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积极动员并组织全市民营企业申报“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指导民营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开展企业普法不能仅靠送法上门,更需要企业发挥主动性,依据自身发展需要及客观实际,积极进行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创建活动,向企业宣传倡导诚实守信为本、合法合规经营的法治理念,普及重点法律法规知识,提升民营企业依法治理水平。
五、构建民营企业与普法责任单位双向互动模式
通过每年举办深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搭建民营企业与全市各普法责任单位的沟通桥梁。普法不是单向的、指令的,而应该是双向的、互动的。督促各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的同时,了解民营企业的普法需求,以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各单位加强对人民群众、民营企业的保护力度的同时也自觉接受他们的评议和监督。
六、发挥新媒体作用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将民营企业实际遇到的案例或情形拍成普法短视频及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加大民营企业需求的内容供给,利用现有的“深圳普法”传播体系,精准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