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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 俞 宇
通讯员 孙嵩愉 林逸璇
近日,丹东街道综合执法队接到举报,称辖区前岙村出现烟雾。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发现村民赵某在田地里违规焚烧秸秆,产生大量烟尘污染物质。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扑灭火源,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当事人赵某进行立案。目前本案正在调查中。
过去,每逢秋收季节,农民通常会在田头露天焚烧秸秆,以灰积肥。然而,这种传统的耕作习惯已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符。对此,执法人员在查处露天秸秆焚烧案时,坚持法情兼顾,将办案场所搬到田间地头,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并实施首违不罚的柔性执法措施,使当事人能够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并形成警示作用。赵某也坦言,之所以露天焚烧秸秆,一方面是旧习惯没有改过来,另一方面是抱有侥幸心理,以为不会被发现。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前段时间,象山县已发布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通告中明确,象山县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及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焚烧秸秆行为一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接下来,为全面做好禁止焚烧秸秆工作,有效改善空气质量,该局将会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时间段,实行全覆盖、不间断、不定期的巡查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