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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收集编辑:安徽省司法厅
为进一步将矛盾化解在萌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县司法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百姓评理”+“调解说理”+“审查明理”基层治理新模式,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百姓评理促和谐。将“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体系,以基层网格点建设为切入点,充分利用知村情、熟民意、亲邻里优势,在“点”上倾听群众说事,就地就近及时化解矛盾,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
调解说理维稳定。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员在日常调解矛盾中实时向当事群众讲解《民法典》《法律援助法》、反电信诈骗等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高效及时解决矛盾纠纷,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审查明理助法治。加强对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积极配强审查力量,聘请律师作为镇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和重大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助力法治建设。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乡镇“政法委员或其他负责人+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联动机制,提升基层政府依法决策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