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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收集编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1月12日下午,在国家水利级风景区青龙湾,宣城中院联合宁国法院、宁国市青龙湾管委会举行青龙湾增殖放流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暨首次增殖放流活动。安徽高院立案二庭庭长张红生、宣城中院副院长级审判员辛先海、三级高级法官胡少华、宁国法院院长陶友玲、宁国市青龙湾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明炜等共同为“青龙湾增殖放流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张红生在致辞中指出,宣城两级法院不断健全审判资源三合一机制,积极探索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引入第三方等裁判执行方式,建立生态修复资金管理制度,取得了良好成效,值得肯定。此次启用司法保护基地及增殖放流进一步凸显了宣城法院的前瞻性思维和系统化保护生态环境决心。辛先海表示,下一步,宣城法院将进一步推进司法修复基地的实质化,不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携手共建山清水秀的美丽家园。
揭牌仪式结束后,大家一起来到青龙湾管委会附近的广龙坝处开展首次增殖放流活动,在宁国市公证处的见证下,现场累计放流鲢鱼八千余斤。夜幕下,随着最后一波鱼苗缓缓游入水中,承载着希望的万尾鱼苗找到了新的栖息地,自此“安家”青龙湾,繁衍生息。
通过增殖放流,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修复保护渔业资源,恢复部分珍稀鱼类和底栖生物种群数量。同时,能够滤食水体中生长过剩的藻类,降低水体营养物质及有机物的含量,净化水体,起到“生物过滤器”的作用。今后,宣城法院将以基地为支点,用活用好生态环境修复资金,并形成有效的使用机制,致力打造集司法环境修复、巡回审判、教育培训、协同联动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平台,推动环境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