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赵晓雯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防止涉及防控甲型流感用药品出现不合理的价格上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需求,连日来,张店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防控甲型流感用药稳价保质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药品“囤积居奇”“坐地起价”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执法人员对张店区部分零售药店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各药店防控甲流用药、抗病毒药、退烧药物的进销价格和库存情况,并指导商家正确研判市民群众购买需求,做好宣传引导。同时,执法人员督促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借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医疗用品的销售价格,将进销差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购药需求。同时要求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人员管理、紧盯进货渠道、坚决杜绝出现哄抬物价销售药品等行为。
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对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加强行业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自觉维护价格秩序。
经营者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尽最大努力采取多渠道多措施组织货源,加强运行调度,保持合理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得在销售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或其它服务,变相获取利润;禁止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行为;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快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