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旅游在外用餐
本是享受美食同时解放双手
不料竟遇上“美食刺客”
另一名游客武先生表示他也在同一餐厅遇到了高菜价的问题。他告诉记者,1月25日,农历大年初四,自己与家人驾车到北海银滩游玩。晚上7点左右,一家人来到景区附近的这家餐厅就餐。
武先生称,店里就餐的人很多,自己和家人等了一个多小时,店员才端上两条鱼、两斤花甲、一碗用其中一条鱼的鱼头和鱼尾煲的汤、一碗米饭和一盘青椒土豆丝,结账时,一共需要支付1585元。
涉事饭店老板表示,已配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在店内核实情况。
“价格是根据市场行情走的,春节价格是稍微有点点高。春节油螺拿货,我们都是按130元一斤拿(168元一斤卖),以前进价都是七八十元,卖118元或128元。你要是到市场上了解行情再来对比就知道里面的利润了。
店家回应,游客所点菜品均为明码标价,称好后游客确认签字才制作的。店家工作人员还称,过年期间货少,有涨价,“整个北海行情都是这么定价”,否认让司机拉客一事。
1月28日,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调查处理情况。
1月25日,抖音网民发布视频并配文称:在北海就餐消费时被宰“4个菜1500块”。关注到该事件后,北海市高度重视,当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处理。
经与消费者本人联系,其一行4人于2023年1月24日傍晚在北海市某公园游玩后,经出租车司机介绍至“侨港渔村美食”餐馆用晚餐,在消费者表示极少吃海鲜、对海鲜不了解的情况下,店主现场推荐了四样海鲜并当面迅速称重宰杀。点菜单由消费者本人签字确认。其中:油螺辣炒3.8斤,单价168元/斤,金额638元;龙趸石斑(店家标注为“龙顶”)清蒸3.1斤,单价168元/斤,金额520元;马蹄螺3.5斤,单价68元/斤,金额238元;贵妃螺辣炒3.7斤,单价48元/斤,金额177元。4个海鲜菜品共1573元,加上米饭、纸巾金额14元,实际消费共计1587元,店家实收1500元。
经查,该店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资质,证件名称为“北海市银海区侨民海港海鲜加工城”。该店所用电子秤经检定合格,有效期至2024年1月12日,经现场对其电子秤进行计量测试,结果显示秤具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该店海鲜池内的海鲜产品全部明码标价,消费者所点的四道海鲜在点菜单上的价格与海鲜池标注价格一致,店家在海鲜池上以大字标注“龙虾、面包蟹、油螺、龙趸等海鲜产品价格较高,部分海鲜产品加工后脱壳缩水,可食用部分较少,请谨慎选购,理性消费”。
经与市内多家同档次餐厅进行价格比对,该店定价基本符合春节期间海鲜餐饮消费价格;经与北海海产品市场当日价格比对,该店四类海鲜产品经加工、烹饪后的价格在合理区间。
针对消费者质疑四道海鲜烹饪后份量不足问题,为确保核查真实,执法人员按照点菜单标注的重量,逐一称斤并复原烹饪菜品。经比对,未发现有海鲜掉包、掺杂掺假等行为。其中:龙趸石斑约3.1斤,烹饪后与消费者展示图片大小基本一致;油螺一只约3.8斤,经脱壳、切片、辣炒,由于此螺脱壳加工后可食用部分缩水明显,经认真比对,份量与消费者展示图片大小基本一致;马蹄螺3.5斤和贵妃螺3.7斤,消费者展示图片比执法人员复原菜品份量略少。
经调查,该店家存在支付出租车司机回扣招揽客人、未与消费者充分沟通即匆忙配菜下单、部分海鲜经烹饪后份量略少等问题。北海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已责令该店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并立案处罚。店家表示将向消费者致歉并退款。对涉事出租车司机,相关部门已责令出租车公司对其进行约谈、罚款和限期停运处罚。
春节长假前,北海市针对今年旅游市场恢复、游客大幅增加的态势,就规范旅游市场消费,特别是可能出现的海鲜餐饮消费纠纷进行了专项整治,对全市所有海鲜餐饮企业进行了约谈提醒,逐家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对被举报欺客宰客的经营户,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近日,交通部门对全市出租车公司进行了约谈,出租车公司与司机签订了承诺书,严禁诱导消费欺客,强化出租车行业管理。
北海市将进一步加大旅游消费市场秩序整顿,对欺客宰客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绝不姑息。绝不允许极个别不良经营户破坏北海旅游市场秩序、损害广大守法经营商户的良好口碑,全力维护城市形象。
郑女士回忆
当晚点的面分量并不多
但是觉得面馆在景区旁边正常
也没说什么
然而,烩菜上桌的时候就感觉“太坑了”
孩子用筷子一挑
发现里面只有两个素丸子
其它全是大白菜,剩下几片胡萝卜
“我当时就很生气,
58元的烩菜我不嫌你贵,
但是不应该只有大白菜和几片胡萝卜吧?”
针对此事,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称
已经介入调查
出现问题及时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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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朱丹
校对 | 牟元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