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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系被告亲弟弟。开庭前,双方吵闹不止,致使无法开庭。半小时后待双方情绪稳定,办案法官组织双方进入庭审程序。庭审中,双方依然激烈争吵,办案法官申请法警值庭。后被告在原告进行法庭辩论过程中,擅自离席走向原告,拿起纸张砸向原告,二人扭打在一起,在值庭法警强行将二人分开后,被告再次对原告大打出手,值庭法警再次将二人分开。肃州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法庭规则,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依法对被告拘留十五日。(赵 静 齐 琦)
法官提示:
当事人在参与诉讼时,应尊重法庭、尊重法官,平等对待对方当事人,控制好情绪,不应故意挑衅、武力激化双方矛盾。如扰乱法庭秩序,枉顾法庭尊严,在庭上肆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将依法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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