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 杨斌报道)9月1日,一辆装载1000件裘皮制品的监管车从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以下简称合作中心)入区车道缓缓驶入,经乌鲁木齐海关所属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海关(以下简称合作中心海关)关员查验后放行,整个过程不到10分钟。这标志着乌鲁木齐海关新发布的《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区域监管办法》正式施行。
9月1日,一辆装载1000件裘皮制品的监管车从霍尔果斯综合保税区驶入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入区车道,在完成申报后通关。聂小伟摄
霍尔果斯卓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报关员张雷说:“我们一开始很担心报关流程变化会造成货物滞留,合作中心海关工作人员很细心,主动与我们联系,全程指导完成系统操作,并且跟进货物通关,真的很赞!”
为实现对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区域规范有效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建立“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框架协议》等相关法律和文件,乌鲁木齐海关制定了《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区域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经海关总署核准,自9月1日起施行。
9月1日,现场关员对第一票报关单进行核对放行。聂小伟摄
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海关综合业务科副科长苏进武表示,《监管办法》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明确了海关对境内地区进出中方区域的人员及随身携带物品、货物、运输工具实行监管,这为海关现场监管提供了准确的执法依据,同时规范了进出合作中心的人员及货物的具体流程,为旅客、企业提供了有效参考,也为合作中心下一步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9月1日《监管办法》实施当日,报关员申报第一票报关单。聂小伟摄
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海关监管科副科长陈中浩表示,《监管办法》的实施大幅拓宽了合作中心的进货渠道,推动合作中心内销售商品从食品、饮料、纺织品等低货值向化妆品、箱包、奢侈品等高货值商品延伸,丰富了合作中心内商品结构层次,为旅客提供了更多的消费选择空间。
据介绍,《监管办法》的施行,为合作中心信息化监管提供了制度依据。《监管办法》第七条规定:中方区域管理机构应实施信息化管理,建立溯源体系,实现进出区人员及随身携带物品、货物、运输工具相关电子信息的传送、交换,满足海关监管要求。中方区域管理机构应对中方区域内企业(含商铺)建立覆盖其所经营商品进、出、转、存、销环节的管理体系。
随着合作中心中方区域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更新换代、商品溯源体系的建立升级,商品来源清晰可以让费者放心大胆去消费,对合作中心内商家形成保护,也为合作中心营造了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进出合作中心的旅客将会切身感受到更加智能的监管方式、更加便捷的通关流程、更加愉快的购物体验。同时,合作中心优质的营商环境将进一步扩大合作中心对人流、物流、资金流的吸引力度,提升区内销售产业档次,擦亮合作中心跨境购物的“金字招牌”。
“乌鲁木齐海关最新发布的《监管办法》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给我们这些商铺吃了‘定心丸’。”新疆欧华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欧洲免税城总经理胡春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