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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法制报收集编辑:河南法制报
□河南法制报记者 王晓磊 通讯员 李韶峰
近日,巩义市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李晓娜执行了一起特殊的案件。这起案件“特殊”在哪里呢?
原来,这起案件的标的物不是财物,而是一堆土。
两年前,巩义市某村村民卢某家老宅因大暴雨遭到损毁,门前道路被其邻居崔某(系卢某已故丈夫的弟弟)家老宅倒塌的院墙封住,两家人共用一个大门出入。这堆高达4米的土堆怎么处理成了难题。村委会多次与崔某联系,让其清理土堆,崔某以不在家为由不予清理。
2023年,卢某起诉要求崔某排除妨害、恢复道路通行。法院经审理认为,兄弟二人(卢某丈夫与崔某)多年前签订分家协议,但仍同住一个院落,原被告双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暴雨系不可抗力,但被告作为物权所有人,应当排除妨害,恢复通道原状,消除危险,保证原告通行。因原告房屋亦属危险建筑,原告亦有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的义务,故被告施工时原告应予以配合。
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送达执行手续,且耐心细致做双方思想工作,崔某同意尽快清除家门前土堆。根据判决,卢某需自行清理部分土堆。卢某因对崔某不信任,执意要等崔某清完,自己再进行清理。眼见协商不成,李晓娜召集双方来到老宅,耐心给卢某解释什么是“配合排除妨害”。刚开始卢某态度执拗:“你说的我不懂,我年龄大了,我只管我的,他管他的。”
李晓娜马上给卢某算起了风险、邻里关系、时间、经济几笔账,引导卢某冷静、理智地思考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损失。李晓娜建议村里联系施工队测量实际施工面积及费用,等施工完成后,双方分担施工费用,老宅大门崔某负责修复。双方表示同意,并在执行笔录上签了字。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