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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太白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制度建设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为全省“三个年”活动在太白县深入开展保驾护航。
在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办法》明确,坚持依法打击与依法保护并重,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保障涉案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从速办理涉企业和企业家案件,探索建立符合涉企业刑事案件特点的工作规范和机制。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办法》提出,要找准依法保护企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综合运用各项法律监督职能,打出“组合拳”;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做实对各类企业的平等保护;完善“两法衔接”平台,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维护公益,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据太白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将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健全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机制。该院还将进一步畅通涉企案件信访化解渠道,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打造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绿色检务通道,通过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提供更智能、更精准、更贴心的检察服务,着力营造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另据了解,该院还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要求,让“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检察之力保障全省“三个年”活动在太白县落地落实。(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任芸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