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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宁晚报收集编辑:济宁晚报
5月22日是第三十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今年的主题是“从协议到协力,复元生物多样性”。记者昨日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根据2013年全市湿地资源调查及近期统计,我市共记载高等植物84科241属355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植物有银杏、水杉等;国家Ⅱ级保护植物有中华结缕草、野大豆、莲等;山东省重点保护植物有芡实等。同时,全市现有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哺乳类等陆生脊椎动物29目81科404种。其中,列入国家Ⅰ级保护动物有大鸨、东方白鹳、白鹤、青头潜鸭、中华秋沙鸭等10种;列入国家Ⅱ级保护动物有壁虎、中国大鲵、刺猬、大天鹅、白鹭等64种。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切实肩负起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基本职责,扎实开展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疫源疫病监测、陆生野生动物救助及人工繁育企业监管等工作。据介绍,目前全市共有2处国家级、4处省级疫源疫病监测站,其中,2022年成功争取建设3处省级疫源疫病监测站,极大加强了全市疫源疫病监测能力,全年未出现野生动物疫情传播。同时,我市扎实开展陆生野生动物救助工作,目前全市共有4处陆生野生动物救助站,2022年在微山县、济宁高新区新建2处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助机构,救助能力得到极大提升,全年共救助红隼、鹰隼、鹭类等630余只,较2021年救助数量有明显提升,有效保护了全市野生动物资源及生态环境安全。
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级12部门出台《关于建立野生动植物执法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了野生动植物联席会议、联动执法等7项工作制度,形成部门协作、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良好局面。
(本报记者 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