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吃饭巧遇“老赖”当场依法扣押车辆促案款顺利履行
近日的一天晚上11点多,忙碌了一天的中牟县法院执行员李慧琳来到单位附近的一家饭店,打算简单吃点饭结束一天的工作。
刚坐下,他无意间一瞥,似乎看到了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面孔,定睛一看,原来是自己正在办理的案件被执行人。吃个饭,也能碰到被执行人,真是巧了。
紧接着,他就迅速在脑海里回想起,当时通过执行局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轿车。随即,李慧琳打开手机里的备忘录,查询到涉案车牌号后,出门到饭店停车场寻找被执行人的车,涉案车辆与李慧琳的车仅仅一车之隔。发现了涉案车辆后,李慧琳立即与执行局干警孙彦伟、王耀辉取得联系,告知自己所在位置后,迅速回到饭店内盯梢。15分钟后,李慧琳的手机上收到一条来自孙彦伟的短信:人员已就位,可以行动。
于是,李慧琳若无其事地走到被执行人冯某某的身边,假装让冯某某挪车,把他叫了出来。冯某某来到了涉案车辆的旁边,李慧琳一行3人将他团团围住,李慧琳一边出示工作证一边对冯某某说:“你好,我们是中牟县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现在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由于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义务,现将你的车辆进行扣押。”
被执行人见到眼前的情景被吓蒙了,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局工作,并说:“谢谢法官,刚才在饭店没有当场揭穿我,我愿意配合你们,等天亮了,我就把钱还上。”被执行人冯某某心有余悸地连声道谢。
据了解,原告与被告是相识多年的老朋友,2020年6月被告冯某某提出向原告借钱,承诺借款96万元,1个月后,连本带息归还,并出具借条。一个月很快就到了,此时的被告没有任何音讯,终于在10月份的某一天,原告收到了第一笔还款,在被告陆陆续续偿还了66万元之后,未再偿还任何款项,冯某某便销声匿迹。后原告决定起诉冯某某。
该院收到案件后,经开庭审理,判决被告冯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原告剩余款项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原告依旧没有收到被告转来的剩余借款及利息。于是,原告带着材料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到冯某某名下有银行账户及不动产,立即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冻结其银行账户。在接到法院通知后,冯某某却以人在外地为由,迟迟不肯履行义务。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终于,3位执行干警经过近1个小时的努力,在次日凌晨一点多,将涉案车辆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当即表示会还钱。在7个小时之后,冯某某带着余下未归还原告的款项交给了执行干警李慧琳。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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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法制报记者:岳明 通讯员:李晓编辑:杨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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