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完善基层监管体系,四川省泸县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要求,推动基层食安办标准化、专业化发展,不断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有力推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凝聚新合力,切实增强基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健全监管体系,推动基层食安办“实质化”运行
完善基层食安委体系建设,落实书记、镇长“双主任”工作机制,通过“单设+挂靠”两种模式,20个镇(街道)分别成立食安办并实体化运行,配备村(社区)食品(农产品)安全协管员305名,招募建立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构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体系,充分发挥食安办组织协调作用。
明确工作职责,推进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镇(街道)食安办全面推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机制,制定对应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职责清单,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地落实,建立部门间、辖区间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职能部门—村(社区)四级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强化党政同责督导考核,加大结果运用,切实增强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配强监管力量,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网格体系
配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各镇(街道)配备骨干力量担任食安办工作,厘清与市监所职责划分,直接与县食安办对接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充分担当起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总牵头、总协调作用,整合辖区内监管力量,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提高协管员及包保干部的业务技能,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队伍能力,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覆盖全域的基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发挥从农田到餐厅的全链条食品安全保障作用。
目前,泸县已完成20个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工作,人员、场地、物资、制度均配备到位,全部实现实体化运行,已初步形成“上下统一、体系完整、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基层监管模式。
下一步,泸县将持续做细、做实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以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构筑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治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泸县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作者:潘艳梅 记者程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