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民生新闻讯 为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提升高速公路路网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收费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函》(赣府厅字〔2023〕82号),我省对收费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
此次调整针对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分出入口等多种情况制定了优惠政策。对于通行于昌栗高速公路且使用ETC缴费的合法装载六类货车,将实行通行费8.5折优惠。在特定时间段内,对于通行于泰井高速公路、广吉高速公路吉安支线、铜万高速公路、井睦高速公路、祁浮高速公路、抚州东外环高速公路、昌宁高速公路南昌连接线和船广高速公路且使用ETC缴费的合法装载货车,也将享受8.5折优惠。
此外,对于已安装集装箱专用ETC车载装置并在预约平台预约的运输车辆,也有一系列优惠政策。进出九江红光综合枢纽码头和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将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免费政策。而在我省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铁路集装箱场站和九江市城西港集装箱码头等特定场所,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也将享受高速公路(含九江二桥)通行费5折优惠。
对于运输单一特种物品的已安装ETC车载装置(OBU+赣通记账卡)并在赣通宝APP登记的空载三类、四类及六类罐车货车,实行通行费5.5折优惠。同时,对通行于昌北收费站至昌北机场收费站的一类客车按5元/车次进行优惠。
针对开放式高速公路及连接线的通行费,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对于昌九高速公路南昌北收费站、昌九高速公路九江收费站、九景高速公路九江东收费站、南外环高速公路九龙湖南收费站、乐温高速公路塔城收费站、昌樟高速公路昌西南收费站、泰井高速公路井冈山收费站等开放式互通出入口的情况,将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单向精准计费以及单向按最近出口计费优惠。
此次优惠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定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路网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