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五一小长假
济南旅游打卡又火了火了
据说它们也耐不住“寂寞”
想来感受一下这热闹的人间烟火气
可不知是赶路太辛苦
还是幸福昏了头
莱芜公安分局寨里派出所民警假期巡逻至小下村时,被村民告知其傍晚在自家田地里“碰”到一只受伤的野生飞禽,请求民警帮助。民警立即跟随村民返回家中查看具体情况,原来,这只飞禽翅膀受了伤导致无法飞行,民警决定先将该它安置在纸箱中带回所内悉心照料,随后联系了森警大队。
经森警大队确认,该飞禽系二级野生保护飞禽灰雁。森警工作人员决定将该灰雁带走,送至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救助,待其伤势恢复,放归自然。
历下公安分局东关大街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在长北小区附近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无法正常飞行,需要救助。接警后,东关大街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见到了这只受伤“大鸟”,它身体粗胖,颈较短,黑色的嘴尖细微向下曲,脚和趾为黄色,头顶至背黑绿色,枕部披有2枚长带状白色饰羽,下垂至背上。在对“大鸟”进行初步检查时发现其腿部受伤,无法动弹。为了弄清该动物的种类,民警通过网上查询,初步辨认为夜鹭。
为了对其进行专业救助,民警一边简单对夜鹭受伤的部分进行消毒,一边与济南动物园取得联系。在做好各类防护和处置后,民警立即驱车带着夜鹭赶往济南市动物园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经救护站工作人员确认,该受伤鸟类确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民警与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商议,由救助站对夜鹭进行专业救护、喂养,待伤势痊愈后再放归大自然。
近日,辖区群众到历下公安分局建筑新村派出所求助称:几天前在路上发现了一只受伤较重的鸟,因其无法飞行捕食,遂暂时性带回家喂养。一段时间后,察觉其外表独特,怀疑是国家保护动物,所以向派出所民警求助。接群众求助后民警迅速赶赴居民家中了解情况,经核实发现该鸟翅膀受伤,无其他明显外伤,精神状态不佳。
后经联系专业部门工作人员鉴定,该鸟类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随后民警将受伤的鸟带回派出所,并对群众的热心救助表示赞扬。次日上午,民警将其送至济南动物园进行进一步救助。
警方提醒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大家的共同责任。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生态安全,就是关爱人类自己!若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
1.如果没有发现明显受伤的迹象,或者仅有轻微受伤,请到湖泊、湿地附近将其放生。
2.如果发现有明显严重受伤的迹象(如:骨折,大量流血),请拨打报警电话或送至就近的派出所。也可以就近自行送往下列市级野生动物救助机构:济南动物园(13153136337,李老师,天桥区济泺路87号)或济南翱翔猛禽救助中心(13506343555,胡老师,莱芜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青杨行村北转山子)。
3.对于鹰、隼、鸮(猫头鹰)等猛禽,要尤其注意人身安全,猛禽的爪、喙通常十分锋利,很容易造成伤害。遇到猛禽尤其是成年猛禽,要格外注意,必要时请求助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或公安机关。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维护生态多样性发展
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氛围
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好客济南
欢迎各位前来游玩
这里不仅山好水好
警察蜀黍更好
如果不信?来打卡看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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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历下公安分局、莱芜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