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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日报收集编辑:黑龙江日报
2日,绥化市交通运输局、黑龙江省绥庆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发布通告,内容如下:
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通车运营通告
经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并网收费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黑交发[2024]52号)文件批准,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于2024年3月4日10时正式通车运营,全线设绥化北、卫星、望奎南、民政、青冈、燎原、火石山、万宝山、红岗东共9处收费站。收费期限暂批复1年,自2024年3月4日起计算。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执行全省现行统一收费标准,绿色通道及其他通行费减免政策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
特此通告。
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黑龙江省绥庆高速公路
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日
记者:董新英
来源:龙头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