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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新闻网讯 根据近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致考生的一封信》,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安排在3月20日—4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官网或其他宣传途径发布的公告,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
为尽量减少疫情风险,切实保障考生健康,对省内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仍采用“体检进校园”方式,考生体检在生源学校校内进行;社会考生及外省就读的考生体检安排在县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凡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且须参加规定要求的所有项目检查,并根据体检项目按相关规定交纳体检费。特别提醒:已通过高职(专科)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等方式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工作,导致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填报军事、公安、武警等高校志愿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组织的军检、面试或体能测试,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考生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将发放体检告知书,考生对体检结果务必仔细检查并签字确认。此外,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妥善保管告知书,作为志愿填报时的参考依据,特别注意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部分的受限结论,避免因体检原因被学校退档。若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于3日内向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复检。
临报融媒记者 宋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