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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方法制报收集编辑:北方法制报
通讯员 于静波
“消除岁月痕迹”“重回幼龄美肌”“泪沟无痕填充”“雕刻满意的你”……
这样极具诱惑力的医美广告并不少见,让很多爱美人士心动不已,小美(化名)就是其中一员。经熟人介绍,小美接受了“美容师”小荣的泪沟填充术,本来期待变美的她,结果却大相径庭。
2021年12月,小美通过朋友介绍结识了“美容师”小荣,一番咨询过后,小美在某酒店内接受了小荣的泪沟填充术,为此花费近5000元。术后,小美精心呵护,但填充的地方出现了红痕,一个月后红痕明显并出现硬块,小美及时的与小荣沟通,按照小荣教的方法也没有得到缓解,便辗转多家医院进行诊治,诊断为:泪沟印第安纹不明异物,伴炎性反应,随后将不明物取出,花费5万余元。小美多次与小荣联系希望得到赔偿未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小荣诉至榆树市人民法院。
榆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陈久铭受理案件后,查明小美提供的视频图片及聊天记录均有效,小荣无异议。另查明,小荣没有任何美容行政许可证,就是“无证行医”。榆树法院审理认为,小荣未经行政许可就为小美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导致小美受到伤害,事实清楚。小美与小荣的责任比例为2:8。结合案件实际,最终判决小荣赔偿小美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