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评:《恶人传》,我喜欢的是以暴制暴,与人设和剧情无关

在黑帮题材的电影中,地位最高的是《教父》,我个人比较喜欢的是《极恶非道》,但接触的最多的是《古惑仔》。

《恶人传》只能算与黑帮有关,并不能称为黑帮片。影片带有刑侦,但不是推理片,有打斗,但又不是动作片。它其实只是个主题词是以暴制暴的故事片而已。

大反派姜敬浩是个纯粹的变态杀人魔,而且他很精明,每次杀人都不留线索。警长安浩峰因为没有证据,甚至只能把连环杀人案当成随机杀人案。

警察郑泰锡是个喜欢暴力执法的人。他在执法的时候很嚣张,面对黑帮成员,他想骂就骂,想打就打。但是抓住姜敬浩后,他却要拿司法程序作为制裁手段。

黑帮老大张东秀是一个纯粹的恶人。他奉行用暴力解决一切问题。

在本片中,展现姜敬浩杀人的那些桥段给人的观感是痛恨和讨厌。而且他长得那么瘦,只是有一把刀而已,怎么就那么厉害,怎么就制止不了?连观众都想痛殴他一顿。且不管影片的杀人方式和结果合不合理,最起码它想营造的东西营造来了。

这个让人极度反感的姜敬浩,最让观众最期待的就是想看张东秀剐了他。

而且影片也交代了一个情况,就是在审判当中,证据不直接,姜敬浩虽然不能证明自己清白,但是也不能被证明有罪,于是他即将成为另一个辛普森。

在本片中,最好的结局其实还是应该让张东秀剐了他,完成以暴制暴的痛快。

不过,似乎是由于我们在法制社会生活得久了,故事还是在法律层面给姜敬浩定了罪,而且是张东秀作为证人解决的。然后张东秀再对罪人行刑。

如果非要在推理和审理上深究的话,本片的漏洞非常多。但是本片最着重表现的是在用暴力解决问题的方面。不管是郑泰锡欺负小流氓,还是张东秀痛殴姜敬浩,这些快感都是法律所不能带来的。

文明演进至此,民主体制必然会产生姜敬浩和辛普森这样的暴民。法律的不完善性在这里可见一斑。

相比较起来,在汉莫拉比法典中,第三条:如果一个自由民在一个案件中提供假证,且不能证明自己所说的话,假如这一案件人命关天,那么这位自由民将被处死。所以在三千多年前的巴比伦时期,姜敬浩早就死了。但是在那个年代中,如果自由民杀的只是一个奴隶或普通人,则只需要赔偿。

法律跟着文明的进步也在进步的。起码现代社会已经没有奴隶了。人们呐喊的已经不再是掀翻压迫。今天的法律在保护着每一个人,不管是什么样品质的人,善良的、不善良的,只要是公民,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只要没定罪,都被法律保护着。即使定罪了,基本的人权不会被剥夺。

张东秀报复了姜敬浩,在影片中他似乎成为了英雄,但是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坏人,他同样应该受到制裁!搞赌博欺诈的人是他,杀死对头栽赃嫁祸给别人的人是他,一言不合就扇嘴巴子的人也是他。

其实现实之中,看你不顺眼就欺负你的人,开汽车欺负骑电动车的人,汽车车主还嚣张地拿刀追砍电动车车主的人,其实都是他。他也是恶人。

无数的恶人在作着无数的恶,普通民众同样希望暴力报复会降临在这些人的头上,所以美国人的漫画中有蝙蝠侠!可是这些恶人几乎都在过着逍遥法外的生活,只因为他们也像张东秀一样,可以随时拿起手机给安浩峰打一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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