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红娥:“百位好民星唱响草原好品牌”系列活动上榜品牌

丁红娥,华语实力派女歌手,2014年荣获星光快车年度季军,2014年被评为“优秀文艺工作者”,2015年获得《出彩中国人》内蒙古地区第三名,2015年《越战越勇》优秀奖获得者,2016年7月发行首支歌曲《亲亲大西北》,同年12月发行《妈妈的呼唤》,2017年6月受邀参加《歌从黄河来》直接晋级,2017年受邀担任《星光大道》评委,山西卫视《歌从黄河来》全国18强。

丁红娥:“百位好民星唱响草原好品牌”系列活动上榜品牌

代表作品:《亲亲大西北》《妈妈的呼唤》《疙梁梁上的哥哥》。

丁红娥:“百位好民星唱响草原好品牌”系列活动上榜品牌

业内专家给予极高评价:她带着泥土的纯朴的气息;她是敕勒川阴山下的一个传奇,她的歌声保留着茫茫草原原生态的甜美清脆;她经过大漠长河的洗礼,孕育了穿越灵魂的天籁。

丁红娥:“百位好民星唱响草原好品牌”系列活动上榜品牌

2022年被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数智乡村工作委员会、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社会艺术专业委员会、中国好品牌网、新媒体经济网、数字城乡网、地球村民网和数智乡村公共服务平台联合推介为“中国好品牌形象大使”和“百位好民星”。(陈锦龙)

附一:“百位好民星”遴选推介标准

1、没有被公开处分和负面报道过。
2、没有偷税漏税行为和不良记录。
3、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和混淆视听等低俗恶俗言行。
4、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5、有一定的底线思维和艺术良知。
6、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7、自愿为复兴中华传统文化和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力量。
8、自愿为乡村文化振兴和三农品牌发展奉献力量。
9、自愿为家乡品牌“代言”赋能和中国好品牌群体崛起助力加油。
10、自愿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和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性活动。

附二:“百款草原好品牌”遴选推介标准

1、产品原产属地在中国境内,具有鲜明的草原品牌文化基因和属性。
2、产品生产、加工、制造、销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合作社)拥有从事生产、销售等相关许可证(如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4、产品具有注册商标、明确标示及已经完成相关的法定手续。
5、产品包装符合国家要求和市场规范,具有鲜明草原特色。
6、产品质量好、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7、产品需至少通过一项市场准入认证认定,农产品食品通过“三品一标一产地”等其中一项认证认定者优先入围。
8、产品需至少拥有一项地市级、省级、国家级荣誉称号,农产品食品企业拥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荣誉称号者优先入围。
9、自愿为家乡品牌“代言”赋能和中国好品牌群体崛起助力加油。
10、自愿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和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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