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从李易峰事件看明星对危机的处理方法

昨天写了一篇关于从李易峰事件看明星对危机处理方法的文章,过后觉得意犹未尽,对此事再谈一点看法。实际上在李易峰事件之前,还有两个明星在男女问题上出事,一个是吴亦凡,另一个是霍尊。具体情况大家都清楚,这里不予细说。这两人在处理此事的问题上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给受害方的补偿上过于小气,面对受伤害的一方,也是居高临下,没有给予足够的尊重,导致对方怨气难平,最后愈演愈烈,不可收拾,最后两败俱伤。其中吴亦凡涉及犯罪,后来被判入狱也是罪有应得。

这两人的事情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前期被伤害的一方希望通过赔偿了结此事,所以如果处理得当,也不至于如此下场。一百万甚至几百万对普通百姓来说,不是个小数字,但对于这些明星,相对于他们几亿甚至几十亿的身家来说,还不算太多。如果当时该花钱花钱,该道歉道歉,能够心平气和将彼此间的恩怨了结,或许就不会那么糟糕了。毕竟如果不出事,那么后面的岁月,按他们现在的收入水平,至少还有几十亿可以赚。对普通人来说就是坐个牢,对他们来说,不光是坐牢,还要损失巨额的收入啊。

在这种事情上,这二人的前辈谭咏麟就做得比较老到。前一段时间有网友爆料自己的女友被谭绿了,针对此次事件,谭咏麟经纪公司也是迅速发布声明,称谭咏麟先生热爱工作、提携后辈、尊重粉丝,对于此次不实消息表示强烈谴责,一定采取适当法律行动。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里不外乎两个结果,一是网友造谣,二是谭某私下花钱摆平。如果是后者,谭花钱消灾,既保住了自己的名誉,又保住了以后的现金流,实为明智之举,这一点上,前两者就差得有些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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