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厚否认出版过《美的哲学》:出版方的版权意识在哪?

  出版了所谓名家新书,却遭名家“打脸”,这本也是对侵权的棒喝。

  文1281字,阅读约需2.5分钟 

  文/韩浩月(专栏作家) 编辑 井彩霞 校对 吴兴发

  ▲微信公众号截图

  据报道,5月29日,年已九旬的知名哲学家李泽厚,通过友人公众号发表了一份特别声明,表示不能承认由某出版社出版的三卷本《美的哲学》一书是他的著作,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难道李泽厚被盗名、盗版了?或是出于对此疑问的担心,李泽厚很快又发布了补充声明,承认《美的哲学》收录的内容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及九十年代的旧作,版权则已归属台北某书局。

  特别声明与补充声明,已经把问题说得很清楚:文章是自己的,但书被出版的事他事先不知情,出版方未获得出版授权,在内容编排上也未曾与作者有过任何沟通。

  通俗地讲,虽然《美的哲学》流淌着李泽厚的“血液”,但李泽厚不承认该书是他的“孩子”。

  李泽厚最重要的代表作是《美的历程》,此书1981年首次出版后引发震动,被冯友兰评价为“一部大书”,迄今不仅畅销数十万册,也是了解中国文学、哲学、文化的一部必读的思想之书。

  

  ▲李泽厚否认出版过《美的哲学》  出版方:我们是合法出版物 有授权。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ID:wevideo)

  《美的哲学》很容易被当成比肩《美的历程》的出版物来看待,但《美的哲学》这个书名从未从李泽厚口中透露过,其中蹊跷可想而知。

  目前有传媒公司发声明称,系公司授权出版单位,公司几年前与其他电子商务公司签有出版合约,而该电子商务公司与版权方台北某书局也签有出版授权协议,称《美的哲学》是“合法出版物”。

  这仍待佐证,但无论真假,《美的哲学》的出版方作为一家正规出版社,这样的“迷之操作”着实令人费解。

  出书需要拿到作者的文稿、得到作者的允许,这是常识,况且作者还在世,同时拿到联系方式并不是多么困难。而从李泽厚的声明看,这次出版社压根就没和作者打招呼,直接把稿子拿过来就印刷使用,和盗版无异。

  对著作权、版权的无视,也令人不解。正常的图书出版,是必须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协商署名、确定印数与版税、明确版权归属等细则的。

  按照李泽厚的说法,《美的哲学》书里的内容版权已经有了归属,如果版权方也不知情,这意味着出版社出版这套书不仅隐瞒了作者,还涉嫌侵犯了别的出版机构的版权。

  即便与作者签订了合同,有了合法的版权,作为新的出版物,也应就图书内容的修改增删等工作,与作者保持密切沟通。《美的哲学》收录的文章作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不排除作者的观点与理念发生变化,有想要修改的愿望,这个愿望应得到出版方的尊重,以更新后的内容呈现给读者,也是对作者与读者的负责。

  “既未通知本人,也不知是如何选择、安排、改动、删窜的。”李泽厚的声明虽短,却把出版社的问题全说明白了。出版了所谓名家新书,却遭名家“打脸”,这本也是对侵权的棒喝。

  李泽厚爱惜羽毛,出版方不顾及名声,两相对应,高低立判。如此对待一位著名学者,也很容易激起公众不忿。

  前些年,出版界乱象丛生,最近几年好了不少,但此例表明,出版界的某些违规乃至违法操作,还在默默运行着。希望李泽厚这一纸声明,能给这些出版单位提个醒。

  值班编辑 一碗鱼 吾彦祖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