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清和
【作者简介】王清和,男,北京人,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获学士、硕士学位)。现居住于美国。除历史论著、译著外,在海内外发表大量诗、散文、随笔、评论等,曾在多家报刊有专栏(如中国《青年参考》、美国《侨报》《多维时报》《发现》杂志等)。近年致力于文史研究,出版有《金瓶梅揭密市井私生活》《金瓶梅词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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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周秦以来的中国古代社会的婚姻制度,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以多妾制为补充。
但妾只不过是高级的下人,下人不过是候补的妾(如果主人有兴趣),即便如此,男人们还是不满足,要去嫖、去偷。明代江盈科《雪涛小说》中有种说法:“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此语流传甚广,揭穿了世俗男子的心态。但养也好,偷也好,风流倜傥的前提是要有强大的物质基础作为后盾,否则只是痴人说梦。
看看《金瓶梅》里的描写。
一次,乘众妻妾在后边李瓶儿房吃酒,惠莲到月娘房与西门庆鬼混。
女人们一边与西门庆周璇,一边向西门庆讨要财物衣服,甚至直接要银子——这是《金瓶梅》中经常出现的场景。
一、潘金莲的一张床就值一处宅院
西门庆开始时候的财产总数大概超不过一万两银子(价值约合人民币200万元),临死前的财产总数是九万多两,至少价值今天的人民币1800万元以上。这在当时应算是中等偏上富裕的人家。
西门府正宅是个大宅院,原来门面五间到底七层,值一千二百两银子;后来又花五百四十两银子买了隔壁花子虚的住宅,五百两起盖花园。西门府正宅大院共值二千二百四十两银子。李瓶儿过门后,她原在狮子街的住宅(花银二百五十两)自然也归了西门庆;原对门乔大户家房子也用七百两银子买下。这三处宅院值三千一百九十两银子。
为维护礼法和等级制度,明代制定了一整套严格的住宅等级规定:“一品二品厅堂五间九架,三品至五品厅堂五间七架,六品至九品厅堂三间七架,不许在宅前后左右多占地,构亭馆,开池塘”;“庶民庐舍不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拱,饰彩色”(《明史》卷六十八“舆服四”,室屋制度)。
西门庆的父亲不过是个商人,西门府显然是违章建筑。后来西门庆“做金吾卫副千户,居五品大夫之职”(第三十一回),尚不算违制。
西门庆有一妻五妾,六人在西门府各有自己的住处。正妻吴月娘住上房,二房李娇儿住西厢房,三房孟玉楼住前院西厢房(西门庆女儿西门大姐和女婿陈经济住东厢房),四房孙雪娥住后院房屋三间,五房潘金莲和六房李瓶儿在花园内各有一院,内有一座三间二层楼。
每个妻妾各有两三个丫鬟。府中有厨房、马槽、门房等,雇佣的小厮、家人也有一二十人。可以想见,维持这么大一个府第的正常运转,养活这么大一家子人,是笔浩大的开销。
潘金莲娶进门,“西门庆旋用十六两银子,买了一张黑漆欢门描金床,大红罗圈金帐幔,宝象花拣庄(妆),卓椅锦杌,摆设齐整。大娘子吴月娘房里使着两个丫头,一名春梅,一名玉箫。西门庆把春梅叫到金莲房内,令他伏侍金莲,赶着叫娘。却用五两银子,另买一个小丫头,名唤小玉,服侍月娘。又替金莲六两银子买了一个上灶丫头,名唤秋菊。”(第九回)后来,潘金莲为与李瓶儿争宠,缠着西门庆又买了一张“螺钿敞厅床”,竟花了六十两银子!只这张床就值一处不错的宅院。
二、六房妻妾一人一箱“秋衣”
西门府上下,个个穿金戴银,貂裘绣袄。
明代的服饰规定很严格,有官民界限,有良贱之别。商贾被视为贱,洪武“十四年令农衣紬(绸)、纱、绢、布,商贾止衣绢、布。农家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得衣紬、纱”(《明史》卷六十七“舆服三”)。正德年间的一项服饰制度规定,将商贾与仆役、娼优列为同等:“正德元年,禁商贩、仆役、倡优、下贱不许服用貂裘。”
不过约从明代中叶开始,社会风气趋向奢靡,奢侈之风蔓延,民间服饰逾规越矩,无人能禁。
政和五年(1115)正月十五,李瓶儿邀请西门府女眷到狮子街住宅赏月看灯,其时西门庆还只是刚刚走上致富之路的商人,他的女眷们就已经是如此招摇了:
吴月娘穿着大红妆花通袖袄儿,娇绿段裙,貂鼠皮袄。李娇儿、孟玉楼、潘金莲都是白绫袄儿,蓝缎裙。李娇儿是沉香色遍地金比甲,孟玉楼是绿遍地金比甲,头上珠翠堆盈,凤钗半卸,鬓后挑着许多各色灯笼儿。……那潘金莲一径把白绫袄袖子搂着,显他遍地金掏袖儿,露出那十指春葱来,带着六个金马镫戒指儿。……有几个浮浪子弟,直指着谈论。一个说道:“已定是那公侯府第里出来的宅眷。”一个又猜:“是贵戚皇孙家艳妾,来此看灯,不然,如何内家妆束?”(第十五回)
一次,新秋时候,常时节和应伯爵来到西门府,只见书童和画童两个抬着一只箱子,都是绫绢衣服。
仅是“添些秋衣“,就是六房一人一箱(吴月娘是两箱)。
西门府众人四季衣服要派人到南方专程采买。正月里,乔亲家请西门府的内眷们吃看灯酒,为此添置新衣:
(赵裁)卓上铺着毡条,取出剪尺来,先裁月娘的一件大红遍地锦五彩妆花通袖百兽朝麒麟补子段袍儿,一件玄色五彩遍地锦葫芦样鸾凤穿花罗袍,一套大红段子遍地金通袖麒麟补子袄儿,翠蓝宽拖遍地金裙,一套沉香色妆花补子遍地锦罗袄儿,大红金枝绿叶百花拖泥裙。其余李娇儿、孟玉楼、潘金莲、李瓶儿四个,多裁了一件大红五彩通袖妆花锦鸡段子袍儿,两套妆花罗段衣服。孙雪娥只是两套,就没与他袍儿。须臾,共裁剪三十件衣服,兑了五两银子,与赵裁做工钱。一面叫了十来个裁缝,在家攒造,不在话下。(第四十回)
文中说共裁剪“三十件衣服”,是笔误,应该是二十件:月娘六件,李娇儿、孟玉楼、潘金莲、李瓶儿各三件共十二件,孙雪娥只是两套。
妻妾们的衣服二十件,仅裁剪费就是五两银子,还需要十来个裁缝在家攒造。
三、丫鬟用“衣服首饰妆束起来”,请音乐教师
妻妾们有了新衣服,通房丫鬟开始眼红,春梅缠着西门庆要新衣服。
西门府的这四个家乐丫鬟,金莲房中春梅、吴月娘房中玉箫、李瓶儿房中迎春、玉楼房中兰香,全被西门庆收用了,西门庆不仅把她们用“衣服首饰妆束起来”,而且“在前厅西厢房,教李娇儿兄弟乐工李铭来家,教演习学弹唱。春梅琵琶,玉箫学筝,迎春学弦子,兰香学胡琴。每日三茶三饭,管待李铭,一月与他五两银子。”(第二十回)
西门庆死后,孙雪娥与来旺私奔,先留“一个银折盂、一根金耳斡、一件青绫袄、一条黄绫裙”,谢帮助出逃的来昭夫妻;后来被捉后,当堂审理,追出盗出家私计有:“(屈镗身上)追出金头面四件,银首饰三件,金环一双,银钟二个,碎银五两,衣服二件,手帕一个,匣一个;向郑旺名下,追出银三十两,金碗簪一对,金仙子一件,戒指四个;向雪娥名下,追出金挑心一件,银镯一副,金钮五付,银簪四对,碎银一包;屈姥姥名下,追出银三两”(第九十回)。
这是很大的一笔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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