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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陆花花说历史收集编辑:犯人
中国古代有许多的酷刑,在明代曾产生过一种叫作“弹琵琶”的酷刑,一直沿用到了清朝。这种刑法据说十分的残酷,遭受其惩罚的人宁愿直接去死,也不愿多活一刻。
这种刑法是怎么产生的呢?它由东厂创造,然而经由锦衣卫将其运用的如火纯青,弹琵琶就这样被作为了他们惩罚犯人的工具。在东厂中,酷刑众多,弹琵琶仅仅是其中的一种,但是也是最残酷,最惨烈的一种,遭受此刑的犯人任他多有毅力,都只能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只能用尽气力哀嚎而死。
这种刑法居然有如此大的威力,那么弹琵琶究竟是什么样子呢?行刑时,犯人脱去衣服,躺在地上,并用铁拷将犯人固定,此时,犯人就如同待宰的羔羊。弹琵琶之所以叫做弹琵琶,肯定与弹琵琶有着某种关联,可是这全是肉与骨头的人,如何弹呢?行刑之人手持行刑之刀,在犯人的胸前划来划去,他们也有着他们独特的手法,并叫这种手法为“弹”,到最后往往将犯人“弹”的皮开肉绽,叫苦连天,此时受刑的犯人只能在绝望中死去,或许还不如一只遭宰割的羊死的干脆利落。
明代刑罚之残忍,由此则可见一斑,凡是进入诏狱的犯人,将会接受许多与此类似的刑罚,并不止这样一种。这些犯人畏惧着这些刑罚,看见刑具时便心惊肉跳,可是他们也无能为力,大多数犯人只能承受这些痛苦,可是也有另一条摆脱这些痛苦的路,那就是自杀,而极少数的犯人转入了三法司才得以免受刑罚。
可是这些令人胆颤的刑罚并没有因为明代的终结而终结,到了清朝时期,仍在沿用,并逐渐散发其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