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制是中国古代最为重要的兵制之一,经唐五代变革,募兵制逐步取代府兵制,成为唐以后历朝主要兵役制度。明初因恢复经济发展需要,实行军户制为基础的世兵制。
但随着明朝国家日趋稳定与经济逐步发展,土地兼并现象日趋发生,导致军户赖以生存的土地逐年减少,这从本质上动摇了世兵制生存的基础。
明中期开始,明朝军队出现大量的缺额,这迫使明政府开始实施募兵制以弥补兵额不足。
嘉靖年间,当朝为官者尖锐指出“国初京营劲兵,不减七八十万,元戎宿将常不乏人。自三大营变而为十二团营,又变为两官厅,虽浸不如初,然额军尚足三十八万有奇。今武备积驰,见籍止十四万余,而操练者不过五六万。支粮则有,调遣则无。比敌骑深入,战守俱称无军。”
以明朝中央军京营为例,崇祯十二年,“按籍额军十一万有奇”,但在清点检查之后“半死者。余冒伍,疲甚”。
班军是北京城之外的附加守备力量,从仁宗年间的十六万人,到嘉靖年间已减少到四万,而到崇祯年间,更是仅有两万人左右。
天子脚下的禁卫军情况尚且如此,地方卫所军户的缺额现象更加普遍和严重。成化年间,山东德州、徐州等地“守城不过疲卒二三百人”。
嘉靖年间,在沿海地区,由于军户长时间缺伍,导致倭寇海患不断,“漳、泉巡检司弓兵旧额二千五百人,仅有千人”,“国初福建马步军共四万八千二百名”,“迩来卫所消耗,行伍空虚,计其所存,曾不能以半,较之额数,不知其所余凡几何矣”。
北边九镇的边军,在明朝中后期数额也逐年减少,“祖宗边军百万,今存六十万”,在重要边防军镇大都缺额三分之一左右,少数边远军镇缺额达到八成以上。
可见地方军户大都缺额过半,遇到农民起义,只能调京军或边军来镇压,这样又造成京师和边防守备空虚,顾此失彼,严重影响了国家军事安全。
就军户缺额的原因,大致有两方面原因。
首先,军户实行世袭制,在明初分予各军户的五十亩土地,经过世代繁衍,子孙得到的土地越来越少,使得其生计日趋变差,不得不逃离军籍,改做他业。
而皇室赏赐土地与世家大族的土地兼并,使本来就捉襟见肘的军籍土地变得更加稀少。《明史》载:“田归豪右,军尽虚籍”。到万历时,军屯土地比洪武时减少二十四万九千余顷,再加上环境恶化与土地沙漠化的影响,军户可耕种的土地更是屈指可数。
其次,明代军户地位低下,徭役繁重。“各个衙门、各级官员、军队将校,都可以役使军士。公役、私役繁苦,是引起军士逃亡、军队积弱的重要原因。”
军户不仅承担着严苛国家的防务,更受到了各级官吏的压迫,弘治十七年,“京城修造,前后相仍,做工军士,累力赔钱,每遇班操,宁死不赴。”
嘉靖皇帝为了修陵寝,“役使京军七万”。军户受到的残酷劳役和低下的社会地位,直接导致军籍人士大量逃亡,这成为军户缺额的重要原因。
而军户的大量缺额,直接导致了明朝政府开始大规模实行募兵制。《明史》载:“正统二年,始募所在军余、民壮愿自效者,陕西得四千二百人”,由此可知,明政府募兵开始于正统年间。
募兵逐步成为明朝军队中份额最大的兵源。北边九镇之宣府镇,明中期开始,招募兵已占军中份额半数,“弘治正德以后,官军实有者仅六万六千九百有奇,而召募与士兵居其半。他镇率视此。”而在沿海地区,募兵的数量在明中期之后更是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募兵与军户有明显的区别。首先,军户属于世袭制,一旦入籍,世代为军,不得更改,与国家有着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而募兵则是国家花钱雇来的佣兵,并不属军籍,退伍后仍然为民。
其次,募兵是全职兵种,并无军户所必须的边耕边战的双重义务。最后,募兵不仅没有耕作义务,而且薪酬要比军户更高。
募兵制的实行,改变了过去半耕半战的状态,成为了全职作战的军人,训练有素,战斗力大大提升,成为了明王朝中后期进行大规模战争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