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王朝》里说为了收复台湾,姚启圣建议实行迁界禁海,凡是沿海居民一律内迁,以此断绝台湾的粮食供给。其实,这一损招既不是姚启圣出的,也不是姚启圣实行的。出这损招的叫黄梧,实行这一政策的是鳌拜。
先来看看黄梧这货的简历。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黄梧在福建漳州平和县衙门上班。郑成功与其父郑芝龙分道扬镳后,黄梧便与门卫赖升密谋,杀了知县,投靠了郑成功。郑成功对他的机智勇敢颇为赏识,授以中权镇左营副将的职位。后来累迁至英兵营统领、英兵镇镇帅、海澄镇镇帅,顺治十二年(1655年 )八月,黄梧与海澄前提督黄廷、左先锋苏茂被派驻广东揭阳。第二年,尚可喜率兵来攻揭阳,结果郑军损兵折将。同年三月,郑成功论处揭阳丧师之罪,苏茂被斩首,黄梧被记过,让他戴罪守海澄。黄梧知道郑成功一向治军严苛,害怕自己再犯错误就会送命,便与副将苏茂的堂弟苏明商议,向清廷投降。于是,同年六月,这二货率众献海澄县以降清廷。
海澄县是郑成功屯积粮饷军械的仓库,黄梧这一献降,让郑成功失去数百万计的军械粮饷。于是黄梧被顺治封为“海澄公”,这货自然是实心任事,戮力征战,屡建战功。
顺治挂后,皇三子玄烨继位。这时,郑成功在福建沿海一带还很有势力,军队战斗力很强悍,顺治招安了几次,郑成功不干,所以清廷一直很头疼。于是,黄梧这货又不失时机地向清廷当权者鳌拜献上“平贼五策”,内容包括:
一、自山东至广东沿海二十里居民强行内迁30至50里,断绝郑成功的经贸财源。凡是迁界之地,房屋、土地全部焚毁,迁界之民离乡背井,仓促内逃,有一半人死在了路上,到达内地的人不到百分之二十;其中广东番禺、顺德、新会、东莞、香山五县之民连续搬迁了三次。《迁界令》从顺治十八年(1661年)开始,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才终止,造成了中国船只航海技术的严重落后。
二、毁坏沿海船只,寸板不许下水。禁止商民船只私自入海,不允许用大陆的产品、货物进行海上贸易,有违禁者,不论官民,俱行正法,货物充公,违令者之财产奖给告发之人。
三、斩郑成功之父郑芝龙全家;
四、挖郑氏祖坟;
五、移驻投诚官兵,分垦荒地。
你说这货毒不毒?把郑成功抗惨了。
康熙六年,这货又被封为一等公,比后来大名鼎鼎的左宗棠、曾国藩、李鸿章、袁世凯还要高一级,这些人封的不过是侯,他封的是公。康熙十三年,当耿精忠发动兵变并传檄黄梧一同为战时,这货正重病在身,他惊恐不安,忧愤而亡。终年5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