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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季我努沙龙收集编辑:公债
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发行的公债有22种之多,这些债券中,包括救国公债救国公债、金公债、国防公债国防公债、军需建设公债、节约建国储蓄券节约建国储蓄券等,都有华侨华侨认购。而认购数额以1937年9月发行的救国公债救国公债为最多,其余各种公债的销售略为逊色。而节约建国储蓄券节约建国储蓄券是政府投注较多心力发起的,但结果并不理想。
海外侨胞游行
国民政府发行战时公债时,曾明确许诺:“本公债自战争结束后第三年起,由国库指拨基金,分二十年还清。”但抗战胜利后不到一年,内战即爆发,国民党国民党根本没有兑现还债。实际上抗战期间华侨华侨认购的巨额公债,绝大多数等于无偿捐款。
学者李盈慧曾经接触家中仍旧藏有救国公债救国公债的马来西亚马来西亚华裔学生,据他告知,其祖父购买公债时,完全没有打算要政府还款,当购买时,即已认定是捐款送给国家,目前就把这些公债券作为传家之宝一样看待。
华侨街头募款
抗战期间,南洋某些地区的华侨中掀起一股焚债活动,即将自己购买的公债券焚烧,不要政府再偿还,实际上也是一种特殊的捐款。其中马来亚马来亚槟城中华学校校长吴佩瑶和学生代表10多人到当地领事馆,焚烧债券107张,券额共4040元。
前来参战的爱国侨胞
1937年“八一三”事变后,国民政府发行第一期救国公债救国公债5亿元,分配马来亚马来亚认购4000万元。侨领陈嘉庚专门召集劝募公债侨民大会,宣传购买公债的重大意义,动员和号召广大华侨积极认购。他本人带头购债10万元,与会的侨胞随之认购二三十万元。陈嘉庚以2000万元为目标,至年终,募了大约1500余万元。
(任贵祥、李盈慧:《中华民国专题史 第1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