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这才明白“自然”、“无为”真正的意思!

“自然无为”是老子哲学最重要的一个观念。老子认为任何事物都应该顺任它自身的情状去发展,不必参与外界的意志去制约它。事物本身就具有潜在性和可能性,不必由外附加的。因而老子提出“自然”一观念,来说明不加一毫勉强作为的成分而任其自由伸展的状态。而“无为”一观念,就是指顺其自然而不加以人为的意思。这里所说的“人为”含有不必要的作为,甚或含有强作妄为的意思。

老子哲学常被称为“自然”哲学,“自然”一观念的重要性,可以从这句话中看得出来,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不仅说“道”要法“自然”,其实天、地、人所要效法的也是“自然”。所谓“'道’法自然”,是说“道”以它自己的状况为依据,以它内在原因决定了本身的存在和运动,而不必靠外在其他的原因。可见“自然”一词,并不是名词,而是状词。也就是说,“自然”并不是指具体存在的东西,而是形容“自己如此”的一种状态。

《老子》书上所说到的“自然”,都是这种意思。让我们看看他所说的:

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十七章)

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二十三章)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五十一章)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六十四章)

以上所引的文字中,所有关于“自然”一词的运用,都不是指客观存在的自然界,乃是指一种不加强制力量而顺任自然的状态。

十七章所说的“百姓皆谓我自然”是说明政府的作为以不干扰人民为上策,政府的职责在于辅助人民,功成事遂,百姓并不感到政府力量的存在,反而觉得是自我发展的结果。在人民丝毫不感到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大家都觉得十分的自由自在。

二十三章说的“希言”是合于自然的。“希言”按字面的解释是“少说话”的意思。老子所说的“言”,其实是指“声教法令”。因而“希言”乃是指不施加政令的意思。这和“不言之教”的意义是相通的。老子认为,为政不宜扰民,扰民就不合于自然了。反之,如果政令烦苛,犹如飘风骤雨,对人民构成侵害,那就不能持久了。暴政之所以不能持久,就是因为它不合于自然的缘故。

五十一章很清楚的说明了“道”之所以受尊崇,“德”之所以被珍贵,就在于它不干涉,而让万物顺任自然。

六十四章所说的“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和五十一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意义是相通的,这都说明了“道”对于万物是居于辅助的立场,所谓辅助,只是依照万物本然的状态去发展。体“道”的“圣人”——理想中的治者,他的为政也能表现这种精神:辅助百姓的自我发展而不加以制约。

以上的申说,我们可以知道老子提出“自然”的观念,目的在于消解外界力量的阻碍,排除外在意志的干扰,主张任何事物都应该顺任它本身所具有的可能趋向去运行。

老子《道德经》

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chu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五章)这是说,天地是不偏私的,任凭万物自然生长;“圣人”是不偏私的,任凭百姓自已发展。这就是“自然无为”思想的说明。“自然”,常是对天地的运行状态而说的;“无为”,常是对人的活动状况而说的。“无为”的观念,可说是“自然”一语的写状。“自然”和“无为”这两个名词可说是二而一的。

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三十七章)这个顺任自然的“无为”之“道”,老子将它从形而上的境界落实到政治的层面上。除了三十七章中以“无为”来描述“道”以外,其他《老子》书上凡是谈到“无为”的地方,都是从政治的立场而发的。

老子提倡“无为”的动机是出于“有为”的情事。“有为”一词是针对着统治者而发的。(注:胡适在《中因哲学史>(四十七页)上,也提到老子反对“有为”政治和主张“无为”政治的动机。他说:“老子反对有为的政治,主张无为无事的政治,是当时政治的反动。凡是主张无为的政治哲学,都是干涉政策的反动。因为政府用干涉政策,却又没干涉的本领,越干涉越弄糟了,故挑起一种反动,主张放任无为。欧洲十八世纪的经济学者、政治学者,多主张放任主义,正为当时的政府实在太腐败无能,不配干涉人民的活动。老子的无为主义,依我看来,也是因为当时政府不配有为,偏要有为;不配干涉,偏要干涉,所以弄得'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所谓“有为”是指统治者强作妄为,肆意伸张自己的意欲。老子看到“有为”之政的祸害已经是非常严重了,所以他说: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五十七章)

又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七十五章)

禁忌太多了,弄得人民手足不知所措;法令森严,把人民捆得动弹不得。严刑的暴虐,加上重税的搜刮,弄得民不聊生。在上者吞食税赋,这样的政府,只是加强少数人的利益,成为大众的暴虐。在老子那时代,擅自夺取百姓的权利是很普遍的。政府权威所集中化的控制越强,对于百姓的蹂躏roulin性就越大。政府原是服务大众的工具,然而当时的政府却已成为压迫人民的工具。老子沉痛地说出了当时的景象:

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非道也哉!(五十三章)

这几句话,道尽了专制者侈靡的景况。统治者侵公肥私,过着豪华的生活,而农民却田园荒芜,无以为炊;百姓仓库空虚,在上者钱庄存款累累。这种光景,老子怎能不感叹的说:“多么的无道呀!”掌权人身带利剑,威压逞强,在饥饿和死亡边缘的百姓,哪个敢发怨言?这种情形,老子看在眼里,无怪乎他要气愤地骂一声:“这简直就是强盗头子!”

然而,逼迫过甚,终会产生大的祸乱。老子说:“民不畏威,则大威至。”(“人民不畏惧威压,则更大的祸乱就要发生了。”)(七十二章)统治者作威作福,压迫百姓,到了极致,威压就要引起反作用了。老子又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七十四章)假如人民被逼到这种极端的情境,那就只有铤而走险了。到这时候,即使用死亡去威吓人,已经走死路一条了,怎能产生阻吓的效果呢?

老子处在那样的时代,深深地觉察到那些自认为是他人命运的裁定者,自以为有资格对别人的理想专断的人,他们的作为,正是造成人间不平与残暴的根由。老子看到当时的统治者,不足以有所作为,却偏要妄自作为,结果适足以形成人民的灾难。在这种情形下,老子极力地呼吁为政要“无为”。在他看来,这是惟一釜底抽薪的办法。

我们可以说,老子著书立说最大的动机和目的就在于发挥“无为”的思想。甚至于他的形上学也是基因于“无为”思想而创设的。

“无为”一观念,散布于全书,其中五十七章说到“无为”的结果: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事实上,“好静”“无事”“无欲”就是“无为”思想的写状。“好静”是针对于统治者的骚乱搅扰而提出的;“无事”是针对于统治者的烦苛政举而提出的;“无欲”是针对于统治者的扩张意欲而提出的。可知“好静”“无事”“无欲”都是“无为”的内涵。如果为政能做到“无为”,让人民自我化育,自我发展,自我完成,那么人民自然能够安平富足,社会自然能够和谐安稳。

“无为”主张,产生了放任的思想——充分自由的思想。这种思想是由不干涉主义而来的,老子认为统治阶层的自我膨胀,适足以威胁百姓的自由与安宁,因而提出“无为”的观念,以消解统治者的强制性与干预性。在老子所建构的社会里,虽然不能以“民主”的观念来附会它,但空气是自由的。

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并不是不为,而是含有不妄为的意思。“无为”的思想产生了很大的误解,尤其是“'无为’而无不为”这句话,许多人以为老子的意思是表面上什么都不做,暗地里什么都来。因此误认为老子是个阴谋家。(注:这种误解是非常普遍的。钱穆在《庄老通辨》中,反反覆覆地说老子是个阴谋家,极尽误解之能事。)其实老子绝非阴谋家,他整本书没有一句话是含有阴谋思想的。导致这种误解,完全是因为不了解老子哲学术语的特有意义所致。所谓“'无为’而无不为”的意思是说:“不妄为,就没有什么事情做不成的。”“无为”乃是一种处事的态度和方法,“无不为”乃是指“无为”(不妄为)所产生的效果。这和《老子》第三章上所说的“为'无为’则无不治”的意义是相通的。“为'无为’则无不治”的意思是以“无为”的态度去处理世务,就没有不上轨道的。“为'无为’”是说以“无为”的态度去“为”。可见老子并不反对人类的努力,他仍然要人去“为”的。老子又说:“为而不恃”(二章)“为而不争”(八十一章)。他鼓励人去“为”,去做,去发挥主观的能动性,去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他又叫人不要把持,不要争夺,不要对于努力的成果去伸展一己的占有欲。

老子主张允许每个个人都能依照自己的需要去发展他的秉赋,以此他提出了“自然”的观念;为了使不同的意愿得到和谐平衡,他又提出“无为”的观念。老子“自然无为”的观念,运用到政治上,是要让人民有最大的自主性,允许特殊性、差异性的发展。也就是说,允许个人人格和个人愿望的充分发展,但不以伸展到别人的活动范围为限。对于统治者来说,“无为”观念的提出,是要消解独断意志和专断行为的扩展,以阻止对于百姓权利的胁迫、并吞。

老子“自然无为”的主张是有他的历史背景的,在上古“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帝力于我何有哉”的安闲自足的社会,事实上政府的存在,在一般人民的生活中并不是一件有必然相关性的东西。十八世纪西方就流行着一句口号:“最懒惰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那时的政府,并没有什么重大的事情可做,主要的工作只是替人民修修道路而已。但是二十世纪的今天,情况就大变了,政府要统筹办理太多的事情,要做到“无为”已经是不可能的事。然而针对于减缩独裁政治的为祸而言,“无为”的观念,仍是空谷足音。今天,人们的生活走向合模化的趋势越来越厉害,这已经成为整个世界普遍可虑的现象。我们处处可看到权力支配个人的生命,处处可看到个人无助的情形;权力越来越强化,越来越集中化。在这种情境下,老子“自然无为”的主张,仍有其时代的意义。

文章说明:内容参照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