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房荒”:不仅买不到房,连租房都租不起

我们知道,现在的房价导致多数年轻人都买不起房子。其实早在民国的时候,“买不起房”就已经成为许多人的梦魇。最夸张的是,在民国,不仅是买不到房,连租房都租不起,甚至你有钱都不一定能找到房子租。

专攻民国房地产研究的专栏作家李开周曾作过研究:中国历史上至少有四个时期闹过“房荒”,包括唐朝中期、南宋前期、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之初。在这些历史时期,过半数的城市居民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他们不但买不起房,甚至连租都租不起,即使租得起,也未必租得到,因为空闲住房实在太少,远远满足不了大家的需求。在这四个时期中,又以民国时期的房荒最为明显。

战争始终是住宅问题的重要根源。自1911年至1934年间,国内战争约达七百次以上。不但安居的愿望无法实现,被损毁的房屋更是不可计数。

李开周曾经讲过这么一个民国段子:小明深夜里走路,听见地底下传来呼救声,仔细一瞧,原来有人掉到下水道里去了。小明说:“你别慌,我可以救你,但你必须回答我几个问题。”呼救者连连答应。小明问道:“你买房了没有?”呼救者说没有。小明又问:“那你租房了没有?”他点点头。“好吧,快把地址告诉我!”于是那人老老实实报告了他所租房屋的街道名称和门牌号码。小明大喜,也不救人,撒丫子就跑,一直跑到那个人租房的地方,敲开房东的门,气喘吁吁地说:“你们这儿有个房客掉沟里了,估计明天就要死,请把他那间房子租给我吧!”房东笑了:“您来晚一步,把他推进下水道的那位先生刚才已经跟我签过租约了。”

听上去像个荒唐的笑话,其实却并非完全无厘头。1937年,湖南官方的统计数据显示,1933年起至1937年间,长沙市区人口增加13.2万人,增加的人口显然扩大了对住房的需求。据官方统计,此四年间长沙新建房屋2392所,以一家5口人的保守估计,新建的房屋能够容纳约两万人,房屋绝对供不应求,导致部分黄金地段地价和房租持续增长。

1945年第81期的《西风》杂志中曾经有过这么一段描述:“在重庆,找房子比找工作还难,三个月可找着一个工作,三年还找不着一间房子。”而在汉口市社会局1947年6月编写的工作报告中也指出:“在武汉,人口众多,房屋稀少,致房租高昂,现在汉口之房屋租金不收法币,多至数十银元至百余元,至少需银元十元,一般市民因收入太少,不能负担,数家聚住一屋,苦力劳工则连数家聚住亦不可得,只好搭窝棚住宿。”

1952年出版的《武汉市住房基本情况》中介绍,在武汉市,“一般劳动人民因无力建筑正式房屋,租房又无力负担,遂用废料残木、芦席木板,就市内空荒地区大量搭建棚屋。这些棚屋多分布在沿江河滩地,防水堤内外,铁路沿线,工厂仓库营房学校附近,以及里巷道路两旁地区。”

所以我们处于“租售并举”的时代,已经比房荒时期好太多了,国家的政策长远考虑于国于民都是比较有利的。但如何更好的制定配套保障政策,为租售并举的市场服务;如何在民生福利、医疗配套方面更适应需求,使承租人没有后顾之忧,还有待有关主管部门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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