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抗战后我国不杀日本战犯, 原因竟如此!

战后的社会动荡,结合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形势,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很多一批中国的老百姓经历过战争的迫害,家破人亡,不敢再出头,不敢举报潜藏在当地的日本人。

2、经过抗日战争的破坏,人证在战争中被杀害以及日军战败前销毁,造成人证物证取证困难,加之对国际法有研究的司法人员较少,出现定罪困难,不得不施放的情况。

3、国共内战爆发也造成了一部分未进行的审判草草结束或没有审判。1949年2月上旬,党国败退时期,将一批未审判战犯押送日本,由驻日美军和新日本政府管制,随后50年代陆续释放。

4、党国关押期间,口粮给养“按国民政府军队的标准提供”,不带手铐脚链,周末可以文娱活动。新党国关押期间,管理所的职员们得到的粮食还没有战犯多,每天只能吃两顿饭。可见国民党在战后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亲日派的,这也是为什么国民党失去民心,最终失败的原因。

5、我国的传统民族精神是以德报怨,为了全世界的和平和发展,在建国后,我党采取了宽容处理的政策,释放了一部分战犯,这一举措也缓和了战后中日的局势,为日后中日重新建交起到了很大作用,同时这一举措也得到了全世界对中华民族的尊重和敬佩。

对此,大家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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