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石家庄解放75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石家庄市委红色文化标识建设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丰富石家庄解放纪念馆藏品,更好地展示在党的领导下石家庄市革命、建设、发展的光辉历程,现面向全社会开展石家庄解放纪念馆实物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
石家庄自铁路修建、城市肇兴,中国共产党创立、抗日战争、土地革命战争、解放战争、石家庄解放、新中国成立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等各个历史时期,反映石家庄地区革命、解放、建设、改革、发展有关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先进事迹的相关实物、文献资料、图片影像等。
(一)实物类
1.反映石家庄地区革命活动的革命烈士、共产党员、人民解放军指战员、进步社团、进步人士从事革命活动和斗争的有关物证或个人的有关物证,包括武器、旗帜、标语、服饰、工作用品、交通工具、通讯器材、革命烈士的证书、遗书、证件、手稿、生活学习用品、照片等。
2.反映石家庄革命历程和建设、改革、发展重大事件的纪念性实物,如旗帜、日记、书信、手稿、纪念章、军功章、票证等。
3.反映各时期内石家庄在党中央领导下取得的各领域重要成就的有关物证,包括科研成果、工农业产品、生产设备、交通工具等。
(二)文献类
1.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留言、签字、笔记、文集、口述记录。
2.反映有关重要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报纸、刊物、图书、报告、信函、公告、传单、档案、记录、墨迹、民谣、诗词歌赋。
3.石家庄地区建设、规划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活动、重大决议、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或回忆文章和采访记录等原件。
4.各时期内反映石家庄地区社会生活、社会风貌、经济建设等方面的进步书刊、简报、档案、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原件。
(三)影像类
1.反映各时期中共党员、共青团员、进步人士在石家庄地区开展革命活动的图片、视频等影像资料,包括事后对其本人、战友或亲属等的采访视频、录音。
2.反映各时期石家庄地区的重大事件、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摄影、录音、录像、视频、媒体报道等影像资料。
3.反映各时期石家庄社会生活、社会风貌、建设成就的图片、影像资料等。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对符合征集范围的捐赠实物,由征集组进行登记、收录,石家庄解放纪念馆向捐赠单位或个人授予收藏证书,在展出时标注捐赠者信息。
(二)购买。对不能通过捐赠取得,又是展陈必需的实物先进行统计汇总,逐项拟订实物征集计划。必须经购买取得的物品,须经专家对实物进行鉴定并做出价值评价和价格评估,由征集组按程序进行审批购买。
(三)借展。对展陈必需又不能通过购买形式取得的,可与借展方协商后,在不改变实物收藏保管权或所有权的基础上,通过委托协议形式,对展陈大纲所列实物收藏单位或个人的藏品进行有限期的借用展览。
(四)调拨。由征集组提出调用实物清单,征得实物持有单位同意后,向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提出申请,批准后进行统一调拨、交接。
(五)仿(复)制。对展陈必需且最终未征集到的重点实物,根据国家文物局《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在确保实物安全的基础上,经物主同意后进行仿(复)制。
三、征集要求
实物提供者需确保实物的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需对实物史料的来源、流传经历、背后故事等提供简要文字说明,并详细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必要的信息。
四、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为集中征集时间,而后转入常态化征集。
联系人及电话:
0311-85699050
郑白露 18831109077
郝阳 15030150320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中路97号
电子邮箱:Swzjz2022@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捐赠或积极提供征集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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