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文科普|“狼桃”“爱情的苹果”“酸汤果”,让西红柿这些名字,告诉你它当初有多“浪漫”!

撰文/欧阳军

本文来自《知识就是力量》杂志

西红柿是人们很熟悉的蔬菜。它又名番茄,属茄科一年或多年生草本,因其色泽鲜艳,汁多肉厚,酸甜适口,营养丰富,既可当水果,又可作蔬菜,从而备受人们的喜爱。

狼桃的传说

据说很早以前,在南美洲森林里,有一种植物挂满红果,当地的印第安人曾以为它有剧毒而不敢食,只有狼才敢吃,故人们给它起了个古怪的名字——狼桃。

后来,有一位姑娘因失恋而痛苦,不久又患上了贫血症,通夜恶梦,头痛难忍,想一死了之。一天,万念俱灰的她狠心摘了几只熟透的狼桃吃下,躺在床上等待死神降临。谁知吃后非但未中毒,反而使喉干舌燥、心烦头晕的症状消失,食欲和睡眠也有了明显的好转,继续吃了几天后,贫血症也逐渐好转了。没过多久,就改变了过去面黄肌瘦的病态,成为一位面色粉红、光彩照人的美少女。但姑娘怕羞就没将此事外传,再加上当时消息闭塞,长期以来人们仍不敢品尝。就这样,西红柿被长期埋没在深山老林中。

从观赏植物到可食用植物

一直到16世纪中叶,它才被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发现,并带到欧洲,作为庭院的观赏植物。后来,英国一位名叫俄罗达拉里的公爵到南美洲旅游,见它色泽艳丽,十分喜爱,便将其移栽到花盆里,并带回国作为稀有珍贵的礼品,献给他的情人伊丽莎白女王,以表示他忠于爱情的决心。不久,人们相继效仿,并形成了一股风气——男女青年在热恋期间都把西红柿作为象征爱情的礼物互相馈赠,并美其名曰“爱情的苹果”。

但西红柿也只是作为一种观赏植物和馈赠给情人的果子。那时,人们对西红柿的食用价值还一无所知。

到了18世纪初,法国一位不怕中毒身亡的年轻画家在为西红柿写生时,看到它玲珑秀色,妍丽欲滴,非常想尝尝它的味道,于是他穿好一身崭新的衣服开吃,只觉得口里酸溜溜、甜丝丝的,还挺好吃。吃完后,画家静静地躺在床上等待“死神”的降临,可是等了老半天,既无不适之感,也不见“死神”光临。于是,他又接连吃了几个,依然平安无事。此后,他向友人公布了这一轰动整个法国的惊人壮举。至此,西红柿只供人们观赏的历史结束了。

外来物种?不!

以前,人们都误认为西红柿是在明代才传入中国的,因是外来物种,故人们又将其称之为番茄。但在中国云南大理和西双版纳地区有一种野生“酸汤果”,因当地居民以此作汤而得名,果实虽小如豆,但食者都说味如番茄,这就是野生番茄。山西省农业科学院曾试种广西地区的野生番茄,植株蔓生,结果成串,繁殖后只是未见性状改变罢了。

20世纪60年代初,有学者在位于川滇交界的攀枝花山区采到野生番茄。1983年,四川省成都博物馆研究人员在成都凤凰山一座西汉墓室底层,从随葬藤笥中发现一些未炭化的植物种子,为避免盛有种子的器具干裂,他们用湿布覆盖其上,不料从中萌生出40多株嫩芽,再经移植培育,这些幼苗开花结果,红色枣形果实竟是西红柿,其抗寒性和果实滋味特别良好。由此证明早在2000多年前,我们的祖先就种植西红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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