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暖心人社收集编辑:职工
我们现阶段的买断工龄,不是以前阶段的买断工龄了。
曾经的时候,我们的国有企业为了安置富余人员,进行企业重组,对原本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采取支付一笔钱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企业不给职工交纳保险,造成企业职工失业后没有保障。这个阶段普遍存在于90年代。
1998年-99年,国务院连续发文,指出这种行为是错误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没有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给职工交纳保险,是不可以的。后期大部分国有企业,都为职工补交了保险。
现阶段,依据我们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按照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时限,每工作一年给予一个月经济补偿给的方式,跟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这也是打破了铁饭碗的一种方式。
如果合同没有到期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因破产重组等原因可以通过跟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也完全可以什么都不管,直接解除劳动关系,不过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的赔偿金。
我们国家对职工的权益也保障越来越全面,只要企业欠保,就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也造成了一些企业经营困难无法交纳社保,无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因此,企业是可以主动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是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