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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肥晚报收集编辑:肥西县
老人购买电动四轮代步车,不想新车到手后却屡出故障,短短几个月里维修了近 10 次,最终还是彻底无法使用。为此,老人多次找商家要求更换新车,却遭到经销商和生产厂家互相推诿。最终,肥西县消保委出面,联系经销商、代理商、厂家,进行多次调解,终于为老人换回了新车。
肥西县花岗镇胡老先生于 2017 年 5 月在肥西县上派镇购买某品牌电动四轮老年代步车,花费 10500 元,没到两个月就出现啃胎等问题,经销商给予维修、调试,2017 年 10 月又换了车架,总共修理了近 10 次,2017 年底,车子彻底无法使用。消费者多次找商家要求更换新车,经销商和生产厂家互相推诿,均未能得到满意的结果,消费者无奈求助于消保委。
肥西县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与经销商取得联系,经销商表示已与厂家多次协商,但生产厂家始终不予解决,经销商无法承担如此重大的责任。消保委工作人员又与该品牌安徽代理商联系沟通,代理商称现已不再代理该品牌。随后消保委又直接联系浙江台州厂家,说明消费者遇到的实际困难,指出其所售商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明确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并阐明法律所规定的责任以及失信可能造成的后果,通过消保委与生产厂家 3 次沟通、做工作,最终生产厂家同意为消费者更换一辆新的电动车。目前,新车已从浙江台州发至合肥,消费者已收到新车。(关云艳 周贵娟 合肥晚报 ZAKER 合肥记者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