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丧子被赖赔偿款 提刑事自诉
▲东城法院在查封健身房的现场摄/记者 洪雪
▲“老赖”魏某被带上法庭摄/记者 杨晓嘉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 实习生 王雯雯) 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老赖魏某今日上午在房山法院当庭被判拘役2个月。昨天东城法院还在执行中司法拘留了5名“老赖”。
记者获悉,从2016年到2017年年底,全国法院共计新收执行案件近1400多万件,执结1200多万件,两年的收结案件超过前三年的总和。
案件 遇“老赖”提起自诉
15岁的郭某某是某修车店的雇员。2013年4月14日18时许,郭某某在为十轮大货车后轮中间处紧螺丝时,被该大货车司机汪某倒车碾轧致死。司机汪某受雇于魏某,涉案大货车登记在魏某名下。事发后,汪某给付死者的父亲郭某赔偿款7万元,魏某向郭某支付各类费用共计4万元。
2014年12月19日,房山法院就该案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魏某扣除已支付款项外再赔偿郭某夫妇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经济损失共计183078元。
判决生效后,魏某一直未赔偿,为此郭某夫妇于2015年3月11日向房山法院申请强执。
之后,郭某夫妇获悉魏某获得了一百余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足以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但是魏某仍不赔钱。为此郭某夫妇向房山公安分局提出刑事控告,公安机关未予立案。后夫妇二人于2018年1月24日向房山法院提出刑事自诉。
开庭 院长签逮捕令破局
在法庭上,魏某表示认罪。
据承办法官介绍,在受理该自诉案件后,经初步审查在案证据,确认了魏某的犯罪事实,鉴于魏某经刑事传唤拒不到案,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防止其销毁、伪造证据,房山法院依法对魏某签发逮捕令,由公安机关对其执行逮捕。最终,在刑事司法手段的震慑下,魏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在审理期间委托家属缴纳了执行案款,获得了自诉人的谅解。
庭审后,房山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院长邵明艳表示,该院通过降低刑事自诉准入标准、院长签发逮捕令等方式,加大拒执罪自诉程序的适用,助力破解执行难题。
其他执行
发小广告健身房被罚2万元不执行
昨天东城法院还在执行中拘留了5名“老赖”。
晚上7时, 20名东城区法院的执行庭法官和法警来到某小区地下一层的春分健身房,对其一笔拖欠了近一年的罚款予以强执。看见法官的到来,公司前台撂下一句“我去找人。”便不见了踪影。执行法官随即对该健身房收银台、办公室财务主机、保险柜及其他财物张贴封条予以查封。
在法官的一再催促下,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才姗姗来迟。随后,几乎一年没露面的公司法人代表景某也终于现身。
据东城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直属执法队队员黄少思介绍,去年4月,在巡查中,城管执法队员当场查扣了该健身房在广渠门内大街家乐福门口散发小广告的两名人员。
5月2日,东城城管依法对该健身房的违法行为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2万元罚款。
直至11月17日,东城城管向其送达了《催告书》,限其十日内缴纳罚款,但对方仍应付推诿,拒绝缴纳罚款。按照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最高加罚一倍。
12月11日,东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向东城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该健身房缴纳罚款及逾期未缴纳而产生的加处罚款共计4万元。
东城法院向该健身房邮寄法律文书,但对方却拒收执行通知书。既拒不履行缴纳罚款,也拒绝到庭说明。而公司法人代表景某也迟迟不见踪影。
法院核查发现,该公司账户名下没有存款、房产等财务信息。但承办法官陈利梅细心核查发现,该健身房在本市还有多家分公司,且正常经营,具有履行能力,于是决定对该健身房采取强制执行。
法官表示,如果该健身房负责人仍拒不缴纳罚款,法院将报公安部门协查,对其负责人采取拘留措施。同时,被执行人还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今后将被限制高消费。
健身房老板被司法拘留
在昨天的现场,法官并未在前台收银台等处发现现金,但在财务的日历上,却清晰地标注“微信交年费”等信息。
法官介绍,像该健身房这样,将财产以电子支付的方式转移到其他账户名下的行为,一旦查处核实,可认定其是采取逃避手段拒不履行相应义务,将对负责人进行司法拘留。
随后,景某被带回法院。
回到法院,景某立马表示给钱,并称自己一直不知道强执的事。当法官询问公司是否有用其他账户收取会员费、转移财产的情况,景某则称自己并不参与健身房的日常经营。
鉴于景某的态度,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景某司法拘留15天,罚款5万元。此时前来送钱的公司员工也到达了法院。
执行法官表示,会考虑其缴纳执行款的情况,有可能对其提前解除或者缩短司法拘留时间,“但是一旦做出了司法拘留决定,就一定要执行”。昨晚10时,景某被送往了拘留所。
据悉,享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对各类行政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决定或处罚,处罚对象拒不执行的,可通过法院行政庭行政审查,在取得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后,申请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
2018年至今,东城法院执行局受理的行政非诉案件共计88件。
5月17日当天,东城法院执行局共拘留被执行人5人。
数据
近两年全国法院
执结案件1200多万
今天上午,最高法执行局执行指挥调度室主任万会峰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执行难成因复杂,就外部来讲,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是导致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因素。
同时,法院与发改委等60多个部门合作,信用惩戒措施100多项,加强联合信用惩戒,在生产、生活等方面全方位对其限制,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法院完善执行财产查控系统,实现了对全国范围内所有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以刑罚的手段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等等,通过综合施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明显。
据了解,从2016年到2017年年底,全国法院共计新收执行案件近1400多万件,执结1200多万件。
执行到位金额2.83万亿元,更多的真金白银装进了申请执行人的口袋中。
万会峰介绍说,自2016年至今年4月份,有超过7000多名被执行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打击拒执罪正在兴起新的高潮,案件数量还将会增加。
坚持打执并举,绝不能让被执行人在经济上占到任何便 宜。“打”就是对被执行人构成拒执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执”对于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执行人,继续执行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被执行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反映出了被执行人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蔑视、对法律权威的挑战。打击拒执罪 实际上处罚的是不诚信行为,通过打击拒执罪,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房山法院审理的这类案件,在全国法院有相当的数量,最高院将继续积极支持各级法院依法惩治拒执犯罪, 加强对审理拒执犯罪的指导,确保对拒执犯罪实现精准打击。
文/记者 洪雪 实习生 王雯雯责任编辑:李墨涵(EN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