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事吹了,彩礼坚决不肯退?三名90后“老赖”女孩被法院公示

在我国各地,谈婚论嫁常有赠送彩礼的习俗。但这笔钱是建立在双方结婚成家,婚事成功的情况下所给予的一笔财产,如果最终婚事取消,那么这笔彩礼退还也是理所当然。但偏偏就有这么一些人,婚事告吹也不愿退还彩礼,甚至闹上法庭。更离谱的是,法院判决返还彩礼,仍然坚决不予执行,最终上了法院公示的“老赖”名单。

近来,在梳理法院公开的老赖名单时,上有三名年轻的90后女孩,皆是因为彩礼纠纷被公开个人信息,这其中河北省魏县有两位。

出生于1999年的李小真,在2017年11月27日上了老赖名单。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位今年19岁的女孩,应当返回原告5万元彩礼款,但迄今为止李小真全部未执行。李小真和原告姜云孟原是同居恋人关系,分手后发生财产分歧。法院认为,李小真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因此发布了老赖信息。

还有一位1995年出生的江晓敏,从2016年4月4日起就上了老赖名单,当时只有21岁。裁判文书网上公示的信息可以看到,江晓敏和前夫郭康乐的矛盾在于3万5千元彩礼款。为了这笔钱,江晓敏和郭康乐在家庭内部还发生了暴力冲突,其中江晓敏的父亲左手骨折。

山洞巨野县的28岁女孩王文华,在订婚以后收下未婚夫赵某8万2千元彩礼。后两人的婚事因矛盾告吹,王文华坚决不肯退还彩礼。赵某将王文华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王文华全额退还彩礼,但王文华不予理会。2017年11月23日,王文华上了山东巨野县人民法院的老赖名单。

民间往往有一种观念,婚事如果没有办成的情况下,如果主动取消的男方,那么女方有权不返还彩礼。如果是女方拒绝成婚,则应该退还。其实不然,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只要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事取消都应该退还彩礼。因为彩礼这笔比较特殊的财产,存在的前提就是双方缔结婚姻。

除了常规的金钱财产,有些彩礼是用实物的方式赠予的,例如珠宝、汽车、家电等,这些都属于返还的财产,在适当考虑一定的正常损耗后,仍需要酌情归还。

老赖并不意味着能够一而再、再而三的拖赖下去,如果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婚姻不成,人情仍在,彩礼对大多数家庭来说都不是一笔小钱,甚至是一辈子的积蓄。这笔财产是用来建设一个新家庭的,不属于自己的钱,理当归还,于法、于情都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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