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嫉妒弟妻穿高跟鞋,竟将其一双儿女溺死在水库

“我之所以选择阳阳和馨馨跟我一起死,是因为羡慕、嫉妒唐某。”因长期患有严重的忧郁症,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某小学教师李晓娟,在看到弟妻唐某穿高跟鞋的美妙身姿后大受打击,而对其一双儿女痛下杀手,推下水库致溺死。这起曾震惊全国的女教师涉嫌故意杀人案如今终得判决。甘肃省高院日前终审披露,李晓娟因主观恶性较深,犯罪目的明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图片来自网络)

2016年8月24日,甘肃鹿儿台水电站的水库中,两名儿童馨馨和阳阳的尸体被警方找到,经法医鉴定,馨馨和阳阳的死因系生前溺水窒息。杀死他们的正是李晓娟,此前一天下午,李晓娟驾着车,带着她的表侄子阳阳和表侄女馨馨来到案发地,先后将两人抱到水库崖边推下,而后自己也跳入了水库中,后又自行爬起自救,而其表弟的一双儿女则当场殒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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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李晓娟是亲戚,无冤无仇。”受害人家属,李晓娟表弟的妻子唐某坦言,事发当日中午,她与丈夫外出购买灯具,于是请其表姐李晓娟代为照顾,谁知就发生了这惨无人寰的一幕。然而唐某始终想不通的是,两家人家从来都是关系交好,李晓娟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对她的一双孩子痛下杀手。

案发后,李晓娟向警方投案自首,而后向表弟及妻子一家支付了60万元民事赔偿。“我看见唐某穿着高跟鞋,心里很不舒服。”对于自己的杀人动机,李晓娟这样解释。据她讲,事发前2个月,自己因右侧踝骨骨折入院治疗。8月22日,也就是案发前一日,正在养伤的她看到弟妻唐某穿着高跟鞋煞是好看,不知为何,心里的不快骤然上升,而后,李晓娟还将唐某的鞋换在自己的脚上试了试。“她走后,我的心理彻底扭曲了。”李晓娟在笔录中这样供述。

如此荒谬的杀人动机难以使人信服,那么真实情况果真如她所说吗?原来,唐某夫妇俩都忽略了一个情况,李晓娟患有严重的抑郁症,这双高跟鞋只是诱发她杀人的一个导火索。

“我不想活了。”据李晓娟自述,案发前自己情绪很差,除了整夜整夜的失眠,还伴有轻生的想法。李晓娟的直系亲属也坦言,自她入院治疗后就性情大变,不仅不愿意外出见人,情绪也开始出现焦躁,甚至单位同事的电话也不接,甚至出现了打骂孩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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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于李晓娟的自首情节,以及事后与被害人家属达成的经济赔偿,2017年11月,甘南藏族自治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晓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后,李晓娟以患有重度抑郁症为由,不服判决提出申诉。近日,该案由甘肃省高院终审,裁定一审法院判决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无期徒刑的判决量刑适当。

世卫组织的调查显示,抑郁症已经成为世界第四大疾病,如今世界上的抑郁症患者人数超过3.5亿人,且发病人数每年都有上升的趋势。抑郁症还是精神疾病的一大重要病因,在我国,抑郁症的发病率达5%-6%。

那么抑郁症作为一种精神疾病,可否作为免除法律责任的首要条件呢?对此,律师刘晓恩认为解释,我国《刑法》确实对精神病人涉嫌犯罪方面有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可不负刑事责任。不过就李晓娟而言,经鉴定其案发时的精神状态属于限定性的而非完全的,因此她仍有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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