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想拥有一辆代步的汽车,由于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又不想花费父母的积蓄,一辆二手的代步汽车,便成了这部分年轻人的首选。

最近,90后小伙子小邱,刚毕业没多久,就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影视公司,由于业务的需要,再加上手头也没有多余的钱,就买了一辆二手的代步车,没想到才买了3个月的代步车,却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了故障,彻底趴窝了,被迫拖到4s店检修的代步车,经过检测,车辆的发动机报废了,而且还被撞击过,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家住浙江杭州的90后小伙小邱,刚毕业没多久的他,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影视公司,由于业务的需要,再加上手头紧张,小邱今年3月份,在杭州汽车城,买了一辆二手的新能源比亚迪汽车,据了解,这辆新能源比亚迪汽车,已经开了2年,经过一番议价,小邱花了87000元买下了这辆车。

近日,小邱开着这辆才买了3个月的汽车,出门办事,在等红绿灯的时候,车辆却突然熄火了,熄火之后,无论怎么样也打不着,心急如焚的小邱,迫不得已打电话,叫人把车拖到4s店进行维修。

第二天上午,4s店打电话告诉小邱,车辆的情况非常的复杂,经过检测车辆最大的问题,就是发动机已经彻底报废了,而且里面的线路不是常规的接法,现在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车辆启动不了,4s店现在也不敢拆开发动机进行检查,他们担心一旦拆开,这事的责任,就说不清了。

另外还发现,车子的仪表盘,不是原装的,而且还有几颗螺丝没有了,小邱因此推断,这辆车之前肯定出过事故,在购买这辆车的时候,小邱和车主签的合约上写着无事故,车主故意隐瞒车辆出事故,这明显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图中是小邱和车主签的车辆转让协议,出让方代理人是汽车城的商户江老板,合同上面写着,此车无重大事故,无泡水,无火伤,此车开走后,一切东西甲方无责任。

随后,小邱找到车主江老板,对于车辆问题进行协商,双方在现场没有谈妥,市场调解室的工作人员介入了调解,经过市场调节室工作人员的介入,双方已经达成了一个初步的方案。
在这里小编做一个提醒:“此事中的车辆转让协议中,其中有一条是,此车开走后,一切东西甲方无责任,事实上,自2017年5月份,开始实施的这一版《新消法》规定,二手车,自开具二手销售统一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内,二手汽车发生安全性故障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保修责任”。
对于此事,大部分网友认为,小邱还是太年轻了,车主不骗他骗谁?现在的代步车也不贵,花87000元买一辆二手车,真的太不划算了,有了这笔钱,还不如买一辆新车,最起码安全性能方面,比起二手车要强不少。
大家对于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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