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阳区森林公安局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侯某报警电话称:“我家中收养了一些蛇,想上交给森林公安。”接警后,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民警在向局领导汇报的同时,立即组织民警到侯某家中查看。
经了解,这些蛇大多是出现在田间地头或误闯入村民家中,村民请侯某(男,43岁,隆阳区芒宽乡新光村委会苗族村1组村民)捕捉后收养的,没有毒性的蛇都被侯某选择适宜蛇类生存的环境进行放生,有毒性的蛇侯某就将其收养在其家中,他还为这些蛇圈了一片空地供其栖息。
据悉,候某收养蛇类已有四个年头,最近,侯某听了森林公安民警和林业站工作人员入村宣传涉林法律法规的讲座,知道不能私自养殖野生动物,决定将这些蛇上交森林公安处置。
鉴于这些蛇数量多、有较强的攻击性且有剧毒,6月12日,森林公安民警联系到保山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和大理州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助点工作人员到现场一同救助。经过专业人员鉴定,确认这些蛇学名为孟加拉眼镜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民警对蛇进行清点并称重测量,共76条总重122.8市斤。
当天下午,森林公安民警已将76条孟加拉眼镜蛇移交大理州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助点收容救助。
本文来源:保山森林公安
本期编辑:陈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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