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几名村民为一己口欲,在禁渔期的禁渔区域里,趁黑夜偷偷的电鱼,结果,因非法捕捞被依法送进了看守所,代价可谓是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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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人们一直提倡人与自然的和谐,不做涸泽而渔、焚林而猎的事,秀山几名村民为一己口欲,在禁渔期的禁渔区域里趁黑夜偷偷的电鱼,结果,因非法捕捞被依法送进了看守所,代价可谓是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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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7日20时许,村民李某,伙同亲属在梅江河官庄镇河段,采用电鱼的方式下河捕捞野生鱼,被当地渔政执法队及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电鱼设备一套(蓄电池增压器、电筒电线、电叉、渔网等),野生鱼6斤,6月8日,李某因在禁渔期内非法捕捞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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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秀山县公安局民警介绍:目前正在开展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对禁渔期间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予以打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局联合县农委渔政部门抓获非法捕捞嫌疑人11人,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9人,下一步还将持续对梅江河等河段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实施高压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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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禁渔期内任何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性手段非法捕捞的按照《渔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君子爱鱼、取之有道,电毒炸等手段,均属违法丧德,还是莫搞了!
保护家乡水域生态环境人人有责,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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