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非婚生子的子女只能由母方抚养,父方不行吗?

未婚生子,在生活中可能是一种常见的事情。当爱到尽头,只剩下分手这唯一出路。尤其对于未婚妈妈来说,争夺未婚所生子女的抚养权就显得很重要,未婚生下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但是与婚生子享有同样的权利。父母都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

一、未婚生子,抚养权给谁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所以,未婚生子跟婚生子是有同样的待遇的,因为,孩子是无辜的,他们又没有错,对于抚养权,男女方是享有同样的权利的,并不是未婚的子女抚养权都是女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先协商的,协商不成再由法律依法判决,法院判决一切都是以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的环境为前提,一方判决有抚养权的,另外一方并不是就此失去了孩子,同样享有探视权,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对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根据孩子饿实际需要、父母的承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支付,双方可以先协商,有能力支付的就多支付一些,没有能力支付的就少支付一些,一般都是按其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

具体意见可参照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2)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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