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6月24日讯(记者 余俐洁)6月24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2018年度深圳市积分入户指标申请工作将于6月25日正式启动申请,计划指标为10000名,有需要申请的市民即日起可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记者获悉,2017年度经过初审,最终符合申请条件的总人数为25039人,经过复核后,符合申请条件的总人数为25431人,其中,购房者为24362人,租房者为1069人,购房者最高得分为841分,租房者最高得分为498.5分。最终,成功申请分数线为307分,成功申请率为40%,即每2.5名申请人中就有1名可成功申请。其中,307分同分人数共58人,排名为9943名—10000名,无需调剂增加入户指标。此外,有一名申请人因虚假申报信息被取消资格,并于两年内不得申请。
一、基本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基本申请条件的人员,可向我市公安机关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四)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二、申请条件有关说明
(一)关于基本申请条件核查和积分计算的时点说明。
申请人入户条件核查及积分分值计算时点为当年度申请截止日期(2018年9月30日当日)。
(二)关于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说明。
1. 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范围。
经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登记确认的具备合法产权的住宅类房产。
2.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要求和时限。
以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计算积分的,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18年9月30日当日),申请人须至少拥有一套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
(2)申请人应在当前或曾经拥有(可为已转让、出售等情形)的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中,选择一套拥有时间最长,且已满5年的住房用于计算积分。
三、温馨提示
1.申请人自成功提交积分入户申请后,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18年9月30日)前,均可登陆申请平台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申请撤销后,可再次提交申请。2018年9月30日后,不能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
2.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办理积分入户信息,可在“公告说明”查询或拨打户政咨询电话咨询。
3.申请人切勿相信非法中介,个人通过实名认证后按提示如实完成信息填报即可提交申请。所有积分项全部通过数据比对核算分数,完全公开、透明。欢迎市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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