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网络巡查工作时发现 6 月 2 日凌晨一网友用微博号发布了几条信息,信息大致内容都是在辱骂龙里交警的。
发现这一情况后,龙里县公安局领导指示要求交警大队联合网监大队开展彻查工作。
6 月 6 日下午,该网友被请到办案中心,通过询问得知,该男子名叫蔡某,35 岁,贵州省息烽县人。6 月 2 日凌晨蔡某开着拉有货的货车在龙里县 210 国道因超载被龙里交警处罚 200 元驾驶证记三分,心里不爽的他将货拉到指定地点后便在微博上发了那些辱骂信息。
其中有一条信息的内容是:贵龙大道货车不能走,可是让民警意外的是 6 月 4 日蔡某在贵龙大道就因故意遮挡号牌被龙里交警处以 100 元驾驶证记 12 分的处罚。
蔡某说自己是被一起拉货的人骗上贵龙大道的,遮挡号牌也是同伴教自己的。
(说明:贵龙大道属于城市快速干道,禁止货车通行,且在贵龙大道多个进口处都设置有限高杆和提示牌。)
民警对蔡某进行询问
对于蔡某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龙里县公安局依法对蔡某处以行政拘留 5 日处罚。
掌上 V 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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