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患病去世,丈夫带着出轨生的私生女还来抢遗产

家住南通的孙华和李兰结婚后,一直没有生育子女,后来抱养了一个女孩。不料后来男方出轨,并和外遇对象生下了一个女儿,这对李兰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打击。在李兰患病去世后,丈夫孙华认为私生女也是继承人,带着她来争夺遗产。近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据介绍,孙华和李兰1980年结婚,婚后一直没有生育子女。1987年,孙华和李兰抱养了一个出生不久的女孩,并取名为孙慧。孩子的到来,一度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无限的乐趣,一家人整天围着小天使转,其乐融融。

然而,孙华一次的婚外情,却将这一切都彻底打乱。2012年,孙华在外出经商过程中,和一个女子生育一女,取名孙莹。面对老公的背叛,李兰悲痛至极,经常以泪洗面,想一死了之却又放心不下女儿。

李兰将她的伤心、绝望全部写到了日记里。不久,李兰得了尿毒症。2016年4月,自知来日无多的李兰立下公证遗嘱,将三套房屋中属于自己的部分死后由唯一的女儿孙慧继承。半年后,李兰因病去世。

2017年7月,养女孙慧起诉父亲孙华和外公,请求依法继承李兰的遗产。但在法庭上,孙华辩称,孙莹也是李兰的法定继承人。

由于私生女只有6岁,就通过法定代理人孙华主张,她和李兰生前构成继女和继母的关系,李兰的遗嘱无效,所有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为了弄清楚孙莹有没有和李兰一起共同生活,家事法庭委托家事调查员多次走访李兰生前的邻居、社区民警以及孙莹的生母,并作出调查报告。最终认定李兰因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没有抚养孙莹的能力,也没有抚养孙莹的意愿。

崇川法院家事法庭经审理认为,孙莹并非李兰的养女,也不是李兰的继女,因此孙莹并非李兰的法定继承人,公证遗嘱合法有效,遂判决支持了孙慧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上诉,截至6月26日,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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