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两名涉嫌诈骗罪的少年被浦江县检察院依法定罪不捕,走出看守所重见蓝天后,少年稚嫩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入职诈骗公司
月收入最高达上万元
2017年3月左右起,犯罪嫌疑人小于(化名)、小林(化名)分别通过网上招聘、老乡介绍来到河南周口“飞凡梦”公司上班。“飞凡梦”公司名为电子商务公司,但实质上就是以诈骗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公司业务员冒充美女与男网友“网恋”,千方百计让男网友开情侣网店,然后骗其支付加盟费、保证金等费用。另外还有一种诈骗方法就是,当与男网友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后,唆使对方给其发红包或通过指定的淘宝链接、代付链接购买礼物等,而这些链接指向的就是“飞凡梦”公司老板岳某(另案处理)开的淘宝店,“店主”只收钱不寄东西。
小于就是做这两种业务的,每个月保底工资是2200元,另外还有40%至50%的提成。轻松的工作,高额的回报,尝到甜头的小于不惜中断学业,加入了该诈骗团伙。短短5个月,他就从被害人处骗取金额近6万元。小林除了做业务以外,还帮助公司招收员工,直至案发前,小林骗取被害人近2万元。
宽严相济
公开听证后定罪不捕
浦江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审阅案卷、提审犯罪嫌疑人、询问辩护人意见等,发现小于、小林利用微信、QQ等通讯工具,冒充女性以开情侣网店、买礼物等名义骗取被害人钱款,其行为涉嫌诈骗罪。但是他们认罪悔罪态度好,作案时均系未成年人,又是从犯,他们的父母愿意且有能力退还赃款,依法可以不批准逮捕。
从宽严相济及教育、挽救青少年的角度出发,承办检察官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侦查人员、辩护人及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等各方意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事实、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等情况。
犯罪嫌疑人母亲
“孩子的爷爷现在处于癌症晚期,希望在走之前能再见孙子最后一面。”
辩护人
“小于还是一名在校生,如果简单地对其一捕了之,就会阻断这孩子的求学之路。”
侦查人员
“犯罪嫌疑人的父母愿意退出赃款并做好监管职责,对他们取保候审不致危害社会,可以不进行逮捕。”
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承办检察官认为小于、小林的行为虽已涉嫌诈骗罪,但是犯罪情节轻微,二人刚成年不久,未来的路还很长,如果长期在监所羁押,将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阻碍其长远发展。经过深思熟虑后,承办检察官最终决定对二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且教育其要遵守取保候审纪律,等待司法机关的进一步处理。
“现在非常后悔,我们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今后一定遵纪守法,认真做事,踏实做人……”小于、小林二人真挚悔悟。
浦江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认真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方针,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踏实践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2017年以来,依法定罪不捕5人,存疑不捕4人,相对不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切实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检察院提供
审核:李少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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